限行作為一項公共政策,必然像硬幣一樣存在正反兩面,有收益必然有成本,在考量是否繼續(xù)限行的時候,必須綜合權衡整體收益與個體成本,才能進行科學決策,給每個人、每個群體以最大的公正。
4月10日即將臨近,北京是否繼續(xù)推行限行措施引發(fā)激烈討論。昨天,北京交通發(fā)展研究中心公布了一份研究報告,詳細列舉出限行給北京道路交通運行、城市客運、空氣質量等方面帶來的“利好”:限行期間,北京早晚高峰路網(wǎng)速度比“無限行”期間提高15.6%和13.8%,工作日五環(huán)內“122”擁堵接報警下降27.6%,交通擁堵指數(shù)從7.54“中度”,下降到5.15“輕度”;限行期間,每日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量減少375噸,等等。
一系列詳實的數(shù)據(jù),讓人對限行給北京社會生活帶來的巨大收益一目了然,實際上,這也是“挺限”民意的現(xiàn)實依托所在———本報昨日報道,一份調查顯示,80%以上的受訪市民表示支持繼續(xù)限行,而其他機構的民意調查結果也基本大同小異。
然而,遺憾的是,我從公布的報告中,沒有看到為限行付出的成本尤其是市民個人付出的成本調查數(shù)據(jù)。
限行作為一項公共政策,必然像硬幣一樣存在正反兩面,有收益必然有成本,在考量是否繼續(xù)限行的時候,必須綜合權衡整體收益與個體成本,才能進行科學決策,給每個人、每個群體以最大的公正。
所謂限行的成本,并不是飄渺虛空的,它完全可以量化,寫在研究部門的報告上。這種成本無非包括兩方面:
其一,限行是一種長期的交通管制措施,而管制必然是有成本的,政府相關部門必須投入不菲的人力物力來維持這一管制的運作,如城區(qū)加強管理機構和執(zhí)法力量,增加相關設備等,這些增加的成本最終則通過納稅人繳納的稅款來支付。
其二,限行限制了汽車所有人或所有企業(yè)車輛的使用,給他們帶來了許多“麻煩”。從經(jīng)濟學上講,麻煩也是一種成本,它會降低經(jīng)濟的運行效率,減少財富的創(chuàng)造,進而增加整體的社會運行成本。
實際上,許多事例都反映出這一成本,例如昨天《新京報》采訪的某通信公司李女士表示,每周自家車不能上路的那一天,她都要多出53元的打車開銷,如果繼續(xù)限行,她不得不買第二輛車。這每周53元或添置新車的費用,正是限行給個人帶來的有形成本。相對于個人,限行對于企業(yè)的影響更大,例如,奧運限行期間,北京的物流行業(yè)遭遇了一場寒冬,此后雖然改為尾號限行,但對于物流業(yè)的影響依然不小。把無數(shù)受影響的個人和企業(yè)匯聚在一起,這一塊的成本非?捎^。
因此,是否繼續(xù)限行,政府在作出決策之前,有必要委托研究機構全面評估限行的成本,并向社會公布。如此,將收益和成本兩相比較,就很容易得出限行是否該繼續(xù)的結論:若限行的成本太高,對整體的社會經(jīng)濟運行負面影響巨大,就可以考慮取消限行;若限行的成本雖較高,但相對于龐大的收益,基本還算經(jīng)濟,不妨可以對限行措施進行調整,使之更寬松,更具靈活性,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個人和企業(yè)帶來的困擾;若限行的成本較低,遠少于所獲得的社會收益,那即使損害一些人的利益,但基于全體市民的福祉,就有理由繼續(xù)堅持(可對這些人進行必要的補償)。
其實,任何一個關乎經(jīng)濟民生的決策,都是兩弊相衡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的結果,我們需要為限行更詳細全面地算一筆“賬”,這筆賬也是民眾需要了解的,惟有建立在此信息透明的基礎上,民意才能稱得上真實、理性。固然,算出這筆賬需要一個過程,會導致決策的拖延,可這并非壞事,相反,那種快刀斬亂麻的決策模式,才是需要警惕和避免的。
□韓涵(媒體從業(y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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