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事件
經(jīng)過一段時間戀愛,山東省茌平縣菜屯鎮(zhèn)的賈新超和女朋友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2008年5月,當二人興沖沖辦理結(jié)婚登記手續(xù)時,卻掃興而歸:賈新超的戶籍已經(jīng)被公安機關注銷,無法登記結(jié)婚。
自此,一起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事件浮出水面。最終,賈新超和“賈新超”走向公堂。
日前,法院對這起冒名頂替長達12年的案件作出判決:“賈新超”停止對賈新超姓名權的侵害。
冒名頂替上大學
賈新超:“當初他頂替我上大學,我不知情!
張保生:“我頂替他上大學,是兩家的交易!
這還得從十多年前說起。
賈新超是菜屯鎮(zhèn)張賈村村民,“賈新超”原名張保生,原籍也是茌平縣,現(xiàn)為山東省聊城市外貿(mào)局職工。在茌平縣第二中學就讀期間,二人是同班同學。
張保生有自己的名字,怎么又叫了“賈新超”呢?
賈新超告訴記者,1996年,他考入山東省經(jīng)濟學院,卻因身體有傷等原因,不得不放棄入學!霸谖也恢榈那闆r下,張保生冒名頂替我上了大學,而且使用我的姓名參加工作。12年了,他一直在使用我的姓名!
賈新超認為,正是張保生的冒名頂替造成自己的戶籍被公安機關注銷,不能登記結(jié)婚,“我起訴他,沒有別的目的,就是請求法院判令張保生停止使用我的姓名,這樣才能恢復我的戶籍”。
而在張保生那里,卻是另外一種說法:“我頂替他到山東省經(jīng)濟學院上大學,他和他家人都知道。上大學需要高考準考證、錄取通知書,村委會還要出具有關證明,如果他不知情,我怎么可能得到這些證件,怎么能順利入學?”張保生說,因為頂替賈新超上大學,兩家進行了一筆“交易”。賈新超第二年復讀時,張家為賈支付了部分復讀費用,算是補償。
在張保生看來,賈新超的戶籍丟失是由其個人原因造成的,與己無關。“賈新超第二年再次參加高考,考入聊城大學讀書,戶籍也遷入聊城大學所在地派出所,這說明賈新超當時尚有戶籍,“賈新超的戶籍并非因為我頂替他上大學而被注銷”。法庭上,張保生還透露了一個“秘密”:“賈新超大學畢業(yè)后將人事關系賣給他人,他的戶籍才沒有了。”
法院判決“歸還姓名”
盡管雙方的一些說法因為沒有證據(jù)支持法庭認可,但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卻無可辯駁。
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張保生沒有被大學錄取,便假冒賈新超之名,用賈新超的高考準考證、錄取通知書,以賈新超的名義,遷移賈新超的戶籍到山東省經(jīng)濟學院上學,但賈新超的戶籍并未被注銷。1998年,張保生畢業(yè)分配到聊城市外貿(mào)局工作,一直使用“賈新超”的姓名。賈新超復讀一年后考入聊城大學就讀,戶籍也遷至學校所在地聊城市東昌府區(qū)聊城大學派出所。大學畢業(yè)后,賈新超將學校簽發(fā)的戶籍遷移證明丟失,從而無法將戶籍從派出所內(nèi)遷出,后來便外出打工。2003年3月,在當?shù)厝丝谄詹闀r,賈新超以“原城鎮(zhèn)戶籍遷移證明信遺失”為由在老家補登了一農(nóng)業(yè)戶籍,并辦理了身份證。
賈新超的戶籍“失而復得”,從這來看,張保生冒名“賈新超”,似乎并沒有給賈新超生活上帶來不便。然而,冒名頂替終究還是埋下了隱患。2005年8月,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兩個“賈新超”,而且戶籍姓名、出生年月日、原戶籍地址、遷出地址相同,以此為由將賈新超補登的農(nóng)業(yè)戶籍注銷,以致賈新超辦理結(jié)婚登記手續(xù)時遇到麻煩。
據(jù)辦案法官介紹,參照當時大學新生報到須持有高考準考證、錄取通知書,且需遷移戶籍等規(guī)定,賈新超稱張保生假冒自己姓名上大學之事“不知情”,法院認為這一說法不成立。張保生稱賈新超將戶籍在大學畢業(yè)后“賣掉”而失去戶籍,但未提供相應證據(jù),且沒有第三個相同年齡的“賈新超”,這一辯解也沒有得到法院的認可。
但張保生冒名頂替賈新超上大學這一事實,卻無可辯駁。法院認為,雖然賈新超將遷移證明丟失,喪失了自己的非農(nóng)業(yè)戶籍,但后來補登了一個農(nóng)業(yè)戶口作為補救措施,如果張保生不用賈新超的姓名上大學、大學畢業(yè)后不用賈新超的姓名參加工作,則不會出現(xiàn)兩個身份一致的“賈新超”,而公安機關將賈新超戶籍注銷的主要原因正基于此。因此,張保生用賈新超的姓名上大學、參加工作,侵犯了賈新超的姓名權,這一侵權行為導致賈新超失去戶籍,無法享有相應的權利,張保生對侵權行為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日前,法院判決張保生停止對賈新超姓名權的侵害。
據(jù)悉,雙方均未提出上訴。
一路綠燈的背后
法官認為:“冒用他人姓名上大學,參加工作長達12年之久,背后很可能存在舞弊、濫用職權等違法行為!
承辦該案的法官對記者詳解了這一案件,指出冒名頂替上大學隱藏著深層次的法律問題和社會問題,不容忽視。
他說,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張保生冒名頂替上大學,賈新超是否知情。盡管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張保生一直辯稱,他的冒用行為賈新超是知情的,并且向其支付了一定的“補償費”,似乎是“等價交換”、合情合理的事。殊不知,無論賈新超是否“知情”,冒用他人姓名的行為本身就是非法的。這種行為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權,變相剝奪了其他考生接受大學教育的權利,“關鍵是擾亂了國家正常的高校招生秩序!
12年來,張保生一直使用“賈新超”之名,對賈新超的姓名權及其他合法民事權利長期造成侵害。令人深思的是,冒用他人姓名上大學,參加工作長達12年之久,竟然能夠“一路綠燈”。除了當事人的原因之外,高校新生入學審查把關不嚴,公安機關戶籍管理不規(guī)范,無疑對此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氨澈蠛芸赡艽嬖谖璞、濫用職權等違法行為!狈ü僬f。
“盡管判決已經(jīng)生效,兩位當事人要想變更為原始姓名,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狈ü賾n慮地說,因為在實踐中涉及很多問題,比如人事、戶口、社會管理等許多方面,不是說改就能改的,“可以說,牽一發(fā)而動全身!
-記者觀察
誰是受害者?
李曙明
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中,同樣發(fā)生在山東的齊玉苓案最為有名。本案和齊玉苓案的區(qū)別在于:齊玉苓案中,直到事發(fā),對于被冒名頂替的事實,齊玉苓一無所知;而本案中,按照法院的認定,冒名頂替上大學,是雙方合意的結(jié)果。
因為這樣的區(qū)別,兩起案件的“受害者”是不一樣的。齊玉苓案中,作為被冒名頂替者,齊玉苓失去上大學的機會,一輩子命運因此改
變,她無疑是受害者;而本案中,冒名頂替者得到上大學的機會,被冒名頂替者得到一定補償,二人在交易中各取所需,都是受益者而不是受害者。那么,在本案中,誰是受害者?
如果當年賈新超不入學,空出招生名額的學校,可能補錄學生,那么,一定有那么一個學生(不會是張保生)有了上大學的機會。然而,因為張保生的冒名頂替,這個學生沒有了機會———他是受害者。
學校也可能不補錄,賈新超的名額就此廢掉。此時,招生環(huán)節(jié)沒有直接受害者,但受害者也還是有。設想,如果張保生不冒名
頂替得到大學文憑,他會有到聊城外貿(mào)局工作的機會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他的冒名頂替就讓另外一個人失去到那里工作的機會,他就是冒名頂替事件的受害者———盡管我們不能確定這個人是誰,但這個人一定是存在的。
這么分析,似乎矯情了。我只是想說明,這一冒名頂替事件,不僅是他們二人之間的事。如果說因為具體受害者不明確,讓賈新超二人對他們補償不可能,那么,通過行政、法律等手段追究二人因此獲得的不當利益,就是實現(xiàn)公正所必須。
-專家點評
違法轉(zhuǎn)讓無效
直到今天,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事仍在不斷發(fā)生。記者在網(wǎng)上搜索發(fā)現(xiàn),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信息多達萬余條,甚至有人在網(wǎng)上明碼標價轉(zhuǎn)讓大學錄取通知書。冒名頂替———幾乎每年的高校入學中都有這樣的新聞,它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前途和命運,直接關系到教育公平公正,引發(fā)諸多社會問題,值得警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博士認為,冒名頂替深層次問題是雙方惡意串通,弄虛作假,欺騙國家、學校以達到個人目的,損害的是國家利益,給社會帶來了負面影響。這些影響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一是破壞公平競爭。對冒名頂替者而言,他不是通過自己的勤奮努力被大學錄取,而是通過受讓被錄取學生的錄取通知書、戶口等進入高校,這對其他莘莘學子是極不公平的。二是嚴重破壞了國家高考的公信力。高考是國家通過考試形式發(fā)現(xiàn)人才,選拔人才,冒名頂替卻讓一些“不合格”學生蒙混過關,使高考的公信力遭到褻瀆。三是暴露出戶籍管理、學籍管理、檔案管理中存在漏洞,相關機構對當事人身份審查不嚴,以至于年年都有人冒名頂替上大學。
“說白了,就是倒打一耙。就本案而言,當初轉(zhuǎn)讓給別人,現(xiàn)在又反過來主張自己的權益,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眲⒔淌谥赋,受讓和轉(zhuǎn)讓雙方都是違法行為,其行為屬于無效,現(xiàn)在要解決的問題是損失承擔,不存在保護誰的問題。
如何防止冒名頂替現(xiàn)象?劉教授認為,騙局早晚都會被識破,真相終究要大白天下,提醒考生和家長不要抱任何僥幸心理,不要通過欺騙的手段來獲取入學資格。另外,作為監(jiān)管者,公安機關、人力資源部門、教育部門等行政監(jiān)督管理者要加強監(jiān)督,及時將弄虛作假者清除出去。
“光有自律和監(jiān)督手段還遠遠不夠,關鍵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劉教授指出,之所以大量出現(xiàn)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事件,與我們的戶籍、學籍、檔案管理制度分不開,“因為這些管理制度不透明,有必要建立一條透明、高效的管理制度”。他建議,可以在身份證上大做文章,每個人建立一張身份信用卡,包括個人身份基本信息、上學信息、工作信息等多種信息納入其中。有關部門在審查時,一查便知,杜絕冒名頂替事件的發(fā)生。當然,信用卡中有很多個人隱私,為避免隱私泄露,學校招生、單位招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配合,這是一套系統(tǒng)工程,需要逐步建立。(黨小學 盧金增 劉景生 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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