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近乎變態(tài)的男子,在2006年2月至2008年4月間,每隔一兩個月,就會蹲守在校門口,以落單的小女孩為目標,借口請她們帶路,然后趁機下手!熬唧w強奸了多少小女孩,我也算不清,次數(shù)有二三十次吧!毙苣匙罱K根據(jù)作案地點供述出了18起案件,而警方查實熊某實施的奸淫幼女案件有13起。近日,(江西南昌)青山湖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對犯罪嫌疑人熊某進行了批捕。
2008年4月12日晚7時,家住上海路的小珍(化名),哭著跑回了家。當小珍父親聽到女兒哭述她在路上被人強奸后,立即帶著女兒前往派出所報案。
警方根據(jù)線索,在南鋼北五路一民宅將犯罪嫌疑人熊某抓獲。讓辦案民警震驚的是,小珍的不幸遭遇,不過是揭開了熊某所犯下的系列幼女強奸案的一角。
“幫我?guī)氛椅覂鹤影伞?
4月12日正是星期六,13歲的小珍在家和妹妹一起復習功課。當日下午5時許,妹妹說想吃麻花,于是小珍就騎著自行車帶著妹妹,到上海路一家商店買麻花。買到麻花后,小珍兩姐妹就原路返回。
當兩人騎著自行車途經(jīng)解放西路公交加油站時,遇上一名中年男子騎著摩托車從加油站出來。他將兩姐妹叫住了:“小姑娘,這附近有沒有網(wǎng)吧,我兒子從昨天下午到現(xiàn)在都沒回家,他很喜歡上網(wǎng)的,肯定在網(wǎng)吧上網(wǎng)!
小珍告訴中年男子前面不遠處就有個網(wǎng)吧。中年男子聽后,請求小珍帶他去,并表示愿意給小珍20元錢。單純善良的小珍經(jīng)不住男子的請求,于是讓妹妹先回家,自己坐上了男子的摩托車。
“不聽話我就殺了你”
小珍沒想到,他被中年男子帶到了一棟民宅里。一進房間,中年男子就抱住小珍并強行扒她的衣服。小珍見狀大叫起來,中年男子于是厲聲對小珍說道,“你聽話,不聽話就不能回家,我會殺了你的!毙≌浔粐樀靡痪湓挾疾桓艺f,就這樣被中年男子侮辱了。之后,男子將小珍送到辛家庵,讓小珍自己回家,然后騎著摩托車離開了。
當晚7時許,小珍回到了家中,一見到家里的親人,小珍就放聲大哭起來。父親石某見女兒這個樣子,忙問發(fā)生了什么事。小珍哭著說:“不能說,說了人家會殺了我們全家!痹诩胰说谋茊栂拢≌渥罱K將她被中年男子帶至一個房子中侮辱的事告訴了父親。
“妻子當時不在家”
聽完女兒的哭述,石某立即帶著小珍前往派出所報警,并在半路遇見了設卡排查的民警。民警聽完了石某的講述后,立即讓小珍帶路,驅車趕往事發(fā)現(xiàn)場。
在小珍的帶領下,民警來到南鋼北五路,找到了小珍被中年男子強奸的那棟民房。叫開門后,40歲的犯罪嫌疑人熊某被民警抓獲。據(jù)熊某交代,這棟房子是他的住所。他表示在送小珍回去時,曾威脅小珍不要對別人說這件事。他以為小珍被威脅之后,便不敢把事情說出去,于是仍有恃無恐地待在家里。
在審訊時,熊某表示,4月12日下午他不要上班;丶衣飞纤浇夥盼髀饭患佑驼炯佑蜁r,看見兩個小女孩在路上,附近又沒有什么人,于是產生了要奸淫小女孩的想法。將小珍騙上車后,他假裝問路和打電話,一路尋找偏僻的地方。后來想到妻子不在家,于是就將小女孩帶到了家中。
“強奸了多少個,我記不清”
在對熊某審訊過程中,警方發(fā)現(xiàn),自2006年2月至2008年4月間,曾經(jīng)發(fā)生了多起幼女被強奸案件,受害人所述的被害經(jīng)歷與小珍的經(jīng)歷相似。于是,警方?jīng)Q定將這些案件串并,加大對熊某的審訊力度。
經(jīng)過進一步的審訊,熊某交代,在過去兩年余的時間里,他多次強奸了小女孩,但強奸了多少個,他自己也算不清楚,次數(shù)大概有二三十次。
熊某交代,第一次強奸小女孩是在2006年2月17日那天,他騎摩托車到青云譜冶建學校門口,以找兒子為由,將一名小女孩騙至青云譜前萬村田間一廢棄的小屋內,對小女孩實施了奸淫。
“女孩容易騙,也不敢亂說”
在第一次奸淫后,每隔一兩個月,熊某就會去尋找一個小女孩下手,作案時一般選擇十二三歲的小女孩作為對象,在小學和中學門口等候單獨上學或放學的小女孩,偶爾也會在路上巡守小女孩,然后以找女兒或者找兒子為由,讓小女孩帶路并表示愿意拿錢給小女孩。然后將這些小女孩帶至偏僻的地方或廢棄房屋,伺機奸淫小女孩。小女孩不聽話的時候,熊某就會進行威脅。奸淫結束后還威脅小女孩不能告訴別人,否則的話會殺了她,而且講出去也會丟人。
熊某交代, 選擇小女孩,是因為小女孩容易騙,而且小女孩膽小,在威脅之后,一般不會亂說,不會去報案。
年齡最小的女孩才8歲
最后,熊某從作案地點回憶,共供述出其奸淫女孩18次,其中,在青山湖作案5起,在青云譜作案4起,在南昌縣作案9起。范圍從南昌縣武陽鄉(xiāng)、八一鄉(xiāng)到上海路一帶。最后,熊某還交代,因作案次數(shù)較多,回憶可能還不是很準確,交代出的只是大概記得的。
最后,警方根據(jù)熊某的交代,查實了熊某實施奸淫的案件13起,其中,年齡最小的才8歲,年齡最大的也只有15歲。其中,年齡在14周歲以下的幼女有11人。
近日,青山湖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熊某。 (記者 熊金標 實習生 涂筱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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