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5萬秘魯幣和5萬冥幣,以低價兌換人民幣換取好處費為誘餌,竟騙得被害人的人民幣133886元。近日,行騙的曾某、鐘某、劉某3人因涉嫌詐騙被白云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合謀詐騙“相”中出租屋屋主
據(jù)查,今年3月1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曾某、鐘某、劉某3人合謀詐騙,他們駕駛汽車在白云區(qū)石井街、均禾街附近轉(zhuǎn)悠,物色作案對象。直到中午,他們見到路邊掛著有屋出租的牌子,鐘某就按照牌上的聯(lián)系電話打給屋主黃某假裝租屋。黃某過來后,由劉某和鐘某去看屋,曾某留在車上?次莺螅瑒⒛硨S某說第二天才答復。在這個過程中,劉某亮出的“身份”是銀行信貸部的主任,鐘某則是“劉主任”的司機。
第二天上午,曾某、鐘某、劉某3人到達白云區(qū)平沙村,3人各自分工:劉某和曾某在附近等待,鐘某開車去接黃某。當鐘某開車載著黃某經(jīng)過平沙村時,曾某假裝上前問路,說有親人住院急需用錢,要兌換加拿大幣。
鐘某煞有介事地要驗一下加幣,曾某便將事先準備好的秘魯幣冒充加幣給鐘某看。鐘某看后,謊稱加幣是真的,可以按1∶5比率以人民幣5萬元兌換1萬元加幣。隨后,鐘某打電話給上司“劉主任”匯報。不一會兒,“劉主任”便戴著銀行信貸部的假工作證過來了。他的手里拿著事先準備好的5疊捆好的冥幣,頭尾都有一張100元真幣。
兌外幣被騙常見 貪心才上當
“劉主任”在車上假裝與曾某交易,曾某說不信“劉主任”,只信屋主黃某。“劉主任”便鼓動屋主黃某先與曾某兌換外幣后,再與其兌換,事成后給黃某1萬元好處費。黃某見轉(zhuǎn)轉(zhuǎn)手就能得到1萬元,自是欣然同意。他拿存折到兩間信用社提了10多萬元現(xiàn)金,放到車上。“劉主任”稱要去取錢,準備連本帶利將錢還給黃某。車行至一家信用社,鐘某假裝下車去幫“劉主任”取錢。等了好一會兒,“劉主任”見鐘某遲遲不歸,便讓黃某下車去信用社內(nèi)找鐘某。黃某剛下車,躲在附近的鐘某一溜煙跑回車上,3人開車逃跑,共騙得黃某人民幣133886元。
白云檢察院提醒,利用兌換外幣的手段進行詐騙時有發(fā)生,實際上騙子是利用了受害者貪小便宜的心理。因此應提高警惕,不要貪圖不義之財,以免上當受騙。
(記者劉曉星 通訊員云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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