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感嫖資過高索要遭拒 男子搶劫"小姐"手機獲刑
2008年05月23日 11:55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嫖娼后自感付費過高索討嫖資遭拒,將賣淫女的手機搶走,結(jié)果身陷囹圄。5月23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王建平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
王建平系登封市中岳辦事處一農(nóng)民。去年12月16日晚,其將賣淫女李某帶至登封市區(qū)一偏僻處嫖娼后,因自感“付費過高”,遂向李某索討給付的部分嫖資,但遭到拒絕。王建平頓時惱羞成怒,用隨身攜帶的小刀將李某的衣領(lǐng)扎破,強行搶走“波導牌”手機一部。后經(jīng)鑒定,該手機價值240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王建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gòu)成搶劫罪。但鑒于其在庭審中能自愿認罪,系初犯,贓物已追退,并主動接受財產(chǎn)刑處罰,具有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高銀濤)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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