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到2006年7月,綽號“小姑娘”的美容院女老板杜益敏憑借給出的高額利息,幾年下來非法集資高達7億元。3月21日,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杜益敏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被告人杜益敏當庭表示上訴。
據(jù)悉,近日杜益敏已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4月9日,該院已收到由一審法院轉(zhuǎn)交的上訴狀。
經(jīng)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06年7月,杜益敏以從事房地產(chǎn)開發(fā)、做化妝品生意、投資礦山等高效益投資需要大量資金為由,其間還偽造富陽花園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投資開發(fā)協(xié)議書及收據(jù)、銀行電匯憑證、公章等,以月息1.8%至10%的高額利息為誘餌,采取用后筆集資款兌付前筆集資款本息手段,在麗水市蓮都區(qū)、縉云縣等地,先后向楊某等67戶集資,并通過他們向社會上更多的人集資。杜還在麗水市蓮都區(qū)成立公司,以個人名義,公司擔保,設(shè)點向社會公眾集資,非法集資人民幣共計7億余元。
法院另查明,杜益敏集資所得除歸還部分集資款本息外,還于2003年至2005年,用集資款在縉云縣、麗水市蓮都區(qū)、杭州市、上海市等地購買房產(chǎn),并在集資過程中將部分房產(chǎn)用于抵押借款,至案發(fā)時尚有1.2億余元未歸還。
法院認為,被告人杜益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手段非法集資7億余元,至案發(fā)尚有1.2億余元未歸還,侵犯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民財產(chǎn)的所有權(quán),數(shù)額特別巨大并且給人民的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
杜益敏在上訴狀中稱,自己從生意虧損開始借款,而后又以投資為由,以高息向他人集資,不停地拆東墻補西墻,最后造成巨額集資款無法償還是事實,但主觀上并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法院不能因巨額集資款無法償還,就推定為明知無力償還借款,并進而推定上訴人主觀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杜益敏因此認為,一審判決定性錯誤,其本人行為不構(gòu)成集資詐騙罪。
杜益敏同時認為,一審判決量刑明顯偏重。自己自始至終都把自己處于債務人的位置,不斷地借錢還款,與其他集資詐騙案件中犯罪人不計后果,隨意處置有著根本的區(qū)別。而至案發(fā)尚有1.2億余元的非法集資款未歸還,“與事實不符”。
上訴書中還說,歸案后,上訴人除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以外,還有檢舉揭發(fā)他人犯罪的事實。
杜的辯護人也認為,杜不斷地借款的唯一目的是還款,這構(gòu)成了本案最顯著的一個特征,根據(jù)主客觀一致的原則,本案不應認定為集資詐騙罪。(董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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