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筱萸老婆遭遇詐騙案宣判:騙子被判2年6個月
2008年04月11日 08:57 來源:北京晨報 發(fā)表評論
為了打探原國家藥監(jiān)局局長鄭筱萸在中紀(jì)委的情況,鐘女士被馮培寶騙走兩條鉆石項鏈等5萬余元。昨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馮培寶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本報1月15日刊登了《鄭筱萸老婆探信兒賠項鏈》一文,昨天騙項鏈的馮培寶被海淀法院一審判決。2006年12月底至2007年1月初,馮培寶向鄭筱萸妻子的好友鐘女士謊稱自己認識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王局長,能夠通過王局長幫助打聽鄭筱萸在“雙規(guī)”期間的身體和生活情況。他以需要向領(lǐng)導(dǎo)送禮以及給王局長租房為由,先后騙取鐘女士價值人民幣9042元的鉆石項鏈兩條以及海淀區(qū)萬壽路一房屋一年租金人民幣40262元。開庭時,馮培寶否認行騙。
法院認為,在案證據(jù)可以證明,正是基于馮培寶虛構(gòu)的其可以通過有關(guān)渠道幫她打聽鄭筱萸消息的事實,鐘女士才陷入錯誤認識,向馮培寶交付了項鏈、房屋租金。最后,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馮培寶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罰金人民幣4000元;責(zé)令馮培寶退賠相關(guān)損失。(記者 李婧)
【編輯:王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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