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wù)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jīng)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原黔江車管分所的交警冉浕菠,在任考試組組長時,涉嫌幫助19名考生“軟過”,及幫助駕校辦理登記手續(xù),入干股兩次分紅共14萬元,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昨天,冉浕菠不服判決上訴至市五中院,稱自己不是受賄,只是因熟悉業(yè)務(wù)幫人辦事收的一點勞務(wù)費。
指點別人“辦駕校年賺40萬”
2005年3月,秦志剛和合伙人楊金山商量辦所駕校。秦志剛告訴楊金山,自己有個朋友叫冉浕菠,是黔江車管分所考試組組長,可以找他咨詢一下。秦志剛提出,干脆拿出10%的干股給冉浕菠,以便今后圖個方便,楊金山點頭同意。
三人在黔江一家茶樓見了面。秦志剛對冉浕菠說:“我們駕校成立后,希望你在考試方面提供方便,合格率高些,駕校的生意也就好些。”楊金山接過話,心領(lǐng)神會地說:“駕校是我和秦志剛合伙辦的,以后給你10%干股表示感謝,請以后多關(guān)照!比浕菠說:“用不著,都是兄弟伙,以后我盡量幫忙。”
公訴機關(guān)稱,冉浕菠當(dāng)時告訴秦、楊二人,辦駕校很掙錢,每年至少也有百萬收入,利潤高達(dá)40萬。
僅用20多天就辦完手續(xù)
2005年上半年,秦志剛請冉浕菠幫忙辦理成立駕校所需的手續(xù)。冉浕菠欣然答應(yīng),憑著自己對審批業(yè)務(wù)的熟悉,將一般人需要4個月才可能辦完的手續(xù),用20多天就辦完了,2005年5月,酉陽四通駕校成立。
檢察機關(guān)認(rèn)為,冉浕菠不僅幫秦志剛辦理手續(xù),還參與對四通駕校學(xué)員的考試以及對四通駕校車輛的檢測工作。
收14萬現(xiàn)金一審被判10年
2006年初,冉浕菠因為和妻子性格不合與妻子離婚,冉浕菠承諾給妻子和5歲的兒子20萬元,但冉浕菠一直拿不出那么多錢。
2006年元月,秦志剛給冉浕菠“分紅”4萬元,冉浕菠全部存進了前妻的銀行卡里;2007年,秦志剛再送給了冉浕菠10萬元,冉浕菠將5萬元給了前妻。
檢察院在調(diào)查黔江車管分所另一名交警張玉光的過程中,張玉光無意間說出了冉浕菠與四通駕校的關(guān)系。檢察人員順藤摸瓜,叫冉浕菠主動交出違法所得,冉浕菠將自己收受的14萬元全部上交。2008年1月22日,九龍坡區(qū)對冉浕菠進行了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冉浕菠不服,上訴到市五中院。
庭上辯稱沒受賄
“只是沒拒絕他送錢”
“四通駕校的審批備案過程,完全是按照法定程序來的!痹谕ド希浕菠的辯護律師表示。
公訴人指出,四通駕校有19名學(xué)員是在冉浕菠的照顧下“軟過”的,因此,冉浕菠確實利用了職務(wù)之便幫助四通駕校。而冉浕菠的辯護律師稱,這19人是冉浕菠的朋友,不想考試就直接拿駕照,是冉浕菠找四通駕校幫忙,因此,根本沒有行賄和受賄的必要。
冉浕菠表示,當(dāng)初秦志剛說要給自己10%的干股,而自己根本沒答應(yīng),只是后來自己沒有拒絕秦送錢,這根本不是受賄。而檢方卻表示,“用不著”正是冉浕菠對干股的欲拒還迎。
庭上,在冉浕菠進行最后陳述前,檢察官對冉浕菠說:“你現(xiàn)在是在人生的岔路口,有三座大山擋在你的面前,一是你妻子和你離婚了,二是你家庭經(jīng)濟困難,三是你面臨牢獄之災(zāi)。希望你在一個人的時候,好好考慮清楚!
“我只希望法庭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闭f完這句話,冉浕菠對自己的親戚朋友抱了抱拳,被法警押出。法庭決定休庭,擇日宣判。(記者 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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