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法院網、人民網、新華網、央視國際聯合推出的2008年2月法制焦點回顧內容如下:
最高法院制定民事案件新案由 新增案由61種
今后,當事人打民事官司將可以更為方便準確地選擇訴由。近日公布并將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民事案件案由規(guī)定》,將民事案件案由擴充為十大部分30類361種。新增加的案由主要體現在物權糾紛、勞動爭議及人事爭議等部分,另外還有一部份是對原有案由的細化。
入選理由:《民事案件案由規(guī)定》統(tǒng)一了民事案件案由的確定標準。規(guī)定對普通民事案件采用依據當事人主張的民事法律關系的性質確定案由的原則,以保證案由的高度概括和簡潔明了。規(guī)定比較全面地總結了實踐當中的各種民事案件形態(tài),特別是結合了新的物權法,形成一個正式的可以依據的裁判規(guī)范,規(guī)范了整個民事審判系統(tǒng)當中的業(yè)務分工,具有很強的實踐操作指導意義。
審計署:16省市違規(guī)設公路收費站收費149億
國家審計署于2月27日公布《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調查結果稱,遼寧、湖北等16個省(市)在100條(段)公路上違規(guī)設置收費站158個,至2005年底違規(guī)收取通行費149億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費期限和目前收費水平測算,這些收費站點還將收費195億多元。
入選理由:國家審計署的公告讓我們看到了公路違規(guī)收費的巨大黑洞。一個不得不讓人承認的事實是,公路收費已經讓民眾不堪重負。這不僅僅是一個簡單降低收費的問題,而是需要對公路重新定位,還公路公益和公用的本質,以確保公路的公益性特征不扭曲,惠及民眾,惠及我國經濟發(fā)展。對于此,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山東省委原副書記杜世成以受賄罪被判無期
2月5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山東省委副書記兼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00年至2006年1月,杜世成利用其先后擔任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青島市市長、青島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26萬余元。
入選理由:作為曾經是青島大權在握、說一不二的人物,杜世成從權力的頂峰跌落下來,既意外也是法之使然。這也再次證明了黨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反腐要從領導干部抓起的堅強決心和能力。
山西洪洞礦難案宣判 17名責任人獲刑
2月24日,備受關注的山西洪洞縣“12·5”特大礦難案在臨汾市公開審判,17名相關責任人分別被判無期到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007年12月5日,洪洞縣瑞之源煤業(yè)公司民營新窯煤礦發(fā)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人死亡,7人重傷,1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4200多萬元。
入選理由:有評論認為,在一些地方的監(jiān)督部門看來,監(jiān)督就是收費,管理就是發(fā)證,至于出不出事故完全要靠運氣。這樣一來,“五毒俱全”的煤礦照樣可以通過交費等手段弄到“六證齊全”,本來用以強化管理的“六證齊全”,卻成了“五毒俱全”的保護傘!拔宥揪闳迸c“六證齊全”的博弈,實質上就是違法者與執(zhí)法者的博弈,而105名礦工不幸成了這一怪胎的殉葬者。
許霆惡意取款被判無期案開庭重審
2月22日,備受關注的“許霆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重審。檢察機關出示了部分新的公訴材料,繼續(xù)指控許霆犯有盜竊罪,而許霆及其辯護律師仍作無罪辯護。2006年4月,廣州保安許霆在ATM機上取款時意外發(fā)現,取款1000元只扣1元錢,遂提款17.5萬元后潛逃。2007年11月,廣州市中院以盜竊金融機構罪判處其無期徒刑。許霆不服提起上訴。此案后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發(fā)回廣州市中院重審。
入選理由:在“許霆案”中,面對取款機可能存在的漏洞,讓儲戶靠道德自律來阻止法律上定義的“不當得利”行為,未免過于苛刻。從原判決所激發(fā)出的洶涌民意來看,大家矛頭所指,并非是事實和證據,而是法律本身。
遼寧近30億元螞蟻集資案主犯終審被判死刑
遼寧省營口東華集團非法集資近30億元,造成數萬人被騙。2月3日下午,這起非法集資案主犯汪振東以集資詐騙罪,終審被判處死刑。從2002年4月起,營口東華集團董事長汪振東以“東華生態(tài)”“東華酒業(yè)”等企業(yè)的名義,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以租養(yǎng)、代養(yǎng)螞蟻的方式非法集資。
入選理由:從內蒙古“萬里大造林”騙局,到遼寧省營口東華集團螞蟻非法集資近30億元,近年來,非法集資犯罪的作案手法不斷翻新,欺騙性越來越強。面對非法集資“陷阱”日趨多變,有關部門需加強防范監(jiān)管,投資者更需提高警惕。
杭蕭鋼構案內幕交易人員被判刑及重罰
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4日對杭蕭鋼構案三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三名被告人均被判有期徒刑。因內幕交易罪獲刑的杭蕭鋼構公司原證券辦主任陳玉興、與其“合作炒股”的“專業(yè)股民”王向東,不僅被追繳超過4000萬元的違法所得,而且分別被處罰金4037萬元。
入選理由:杭蕭鋼構案的一審判決,充分表明了中國證監(jiān)會對利用內幕交易獲得不當暴利行為的打擊力度。雖然從刑事判決的結果以及罰款的程度看,杭蕭鋼構案的一審判決還遠談不上嚴厲,但刑事處罰加上經濟處罰雙管齊下的方式,實際上已經表明了中國政府對凈化股票市場,還股票市場以真正價值的決心。
瀏覽“艷照”是否違法起爭議
香港影星陳冠希與多名女星的“艷照門”事件弄得沸沸揚揚之時,吉林、北京等地警方先后就此事從不同角度發(fā)表看法,公眾查閱和傳播“艷照門”圖片很有可能觸犯法律。包括北京警方在內的全國各地警方均已開始對網絡上的“艷照門”圖片進行全面清查。但一些法學專家卻認為,個人瀏覽淫穢信息的社會危害性并不大,屬于道德調整的范疇,不應該納入到法律調整的范圍。
入選理由:通過立法禁止網民瀏覽色情圖片,對于遏制網絡色情會有一定的效果。然而,有效并不意味著正當。是否處罰某一行為,首要的考量因素不是處罰它是否有利于社會治理,而是它的社會危害性是否達到需要用法律處罰的程度。按照這樣的標準,對僅僅瀏覽色情圖片行為予以處罰,的確大可質疑,作為處罰的依據未免過于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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