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蕎面饸饹羊腥湯,死死活活相跟上!标儽泵窀枥镞@句愛情宣言,竟然隱藏著法律風險。一年前,陜西省橫山縣的小崔得知戀人就要成為別人的新娘,帶人埋伏在迎親路上,揮舞砍刀鋼管,搶回戀人,兩人遠走高飛。
僅僅5天之后,兩人就被警察尋見。愛情誠可貴,法律價更高。這樁搶親案,猶如一石落水,激起千層漣漪,———它屬綁架?尋釁滋事?限制人身自由?還是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12月21日,此案一審宣判。陜西省橫山縣人民法院判處搶親主犯小崔有期徒刑2年,其余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至3年。罪名:尋釁滋事。
案件回放:當戀人將要成為別人的新娘
“6名被告人公然藐視國法,嚴重損害社會公德,在人員眾多的娶親場合起哄鬧事,阻攔迎親車隊,公然挾持新娘,持砍刀砸爛車輛玻璃,砍傷迎親人員,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21日上午,橫山縣法院宣布的判決書,描繪出案件的輪廓:
2004年農歷十月,女青年馬某經人介紹與鄭某訂婚。2006年12月11日,兩人登記結婚。登記結婚前夕,馬某與崔某相識,并交往密切。
2006年12月17日,馬某將與鄭某完婚。崔某得知這一消息,已經很晚。16日下午,他糾集魚某、高某、呼某等人,稱自己女友被其家人騙回,第二天就要結婚,讓這三人再找些人,在迎親路上把人搶回來,并讓高某帶上砍刀、鋼管等兇器。
17日,正值馬某家鄉(xiāng)橫山縣響水鎮(zhèn)逢集,馬某與鄭某按照當地風俗舉行結婚迎親儀式。當日清晨,魚某、高某等人分別又找來多人在榆林一家賓館門前集合,分乘四輛車來到響水鎮(zhèn)富源村。其間,崔某對所有人進行了詳細的分工:高某車上的人負責搶人;魚某車上的人負責阻擋迎親人員并設置障礙;呼某車上的人負責接應,防止新娘跳車;他自己則駕車攔截迎親車輛。
當日上午11時許,迎親車隊途經富源村口,崔某駕車攔住車輛,其他人也下車圍了過來。新娘馬某所乘婚車的司機見狀鎖住車門。但車玻璃被砍刀砸爛,馬某被拉下車后抬走。迎親人員鄭某上前阻擋,被砍傷手部及嘴唇。
此后,崔某帶馬某開始逃亡,同年12月22日被抓獲。
罪名爭議:愛情給法院出了一道難題
陜北民歌里至真至純的愛情,竟給法院出了一道難題。
案發(fā)當日,橫山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出動十余名警察搜尋小崔。5天后,輾轉多地的小崔被抓獲,新娘馬某也被一并帶回。
2007年3月26日,案件移交橫山縣人民檢察院。橫山縣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崔某等人起訴。9月18日,橫山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其間,因“案件敏感,法律關系復雜”,橫山縣法院又以書面形式請示陜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一審開庭時,公訴機關認定被告人及同伙“在群眾聚集場所公然將他人迎親車隊擋住,手持砍刀、鋼管等械具,打爛車輛玻璃、砍傷迎親人員、搶走新娘,給他人身體和精神上造成一定傷害,嚴重破壞了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小崔的律師則辯稱:刑法對尋釁滋事罪的認定“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尋釁滋事罪主要指的是犯罪主體侵害不特定的對象,而此案中崔某和馬某非常熟悉,甚至有證據表明兩人已建立戀愛關系,不符合刑法的構成的客觀要件。因此,被告人應無罪釋放。
法庭之外,法律界一些人士也各有看法:
其一,糾集他人動用砍刀,采用暴力手段,攔路搶走他人合法妻子,如果不定罪難以平民憤;
其二,尋釁滋事罪屬于原來刑法中的流氓罪的一種,客觀要件隨意性很大,對象是不特定的,但搶親案中的動機和目的很明顯,就是搶親,但刑法上又沒有搶親這個罪名,因此尋釁滋事罪不能成立。
其三,從案件性質來看,涉及到的罪名很多,有綁架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罪、傷害罪等,但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在法律上很難找到一個準確的相應的罪名。如果非要向哪個罪名靠,就帶有類推嫌疑,這是破壞法治理念的做法,也違背了“法無明文不為罪”的規(guī)定。
塵埃落定:他要為“引起社會嚴重不安”負法律責任
21日上午,橫山縣法院審判大庭,法官宣讀判決書:
舉行結婚迎娶儀式,是當地人們生活中普遍形成的一種善良風俗,是人們在遵守共同生活規(guī)則過程中形成的正常秩序。迎親隊伍是特定的公共場所。無論馬某事前是否同意崔某實施搶親,但崔某等人的行為導致迎親隊伍這一特定的公共場所正常秩序受到嚴重破壞,引起社會嚴重不安,給廣大群眾造成心理恐慌,是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所不容的。
“其社會危害極為嚴重,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予以嚴懲,方顯法律之威”。法官說。
法院認定崔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同案犯魚某此前因搶劫罪被判緩刑,搶親案審理期間,法院撤銷其緩刑,此次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與前罪合并,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3年。此外,同案的呼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另三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宣判完畢,法官大聲詢問小崔:“你是否聽清楚了?”
“聽清楚了!”
“還上訴嗎?”
“不上!”小崔也大聲回答。
法官又依次詢問其他涉案人員是否要上訴,得到的答復都是不上訴。
這樁轟動一時的搶親案,至此似乎可以畫上句號了。(臺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