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獲得毒品及財物,劫匪“以黑吃黑”,誘出并綁架毒販,在造成被害人死亡后,四人竟想出了擺布尸體制造假案件現(xiàn)場的辦法,企圖擾亂偵查方向。
日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孫某某、賈某某、王某被福田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2007年6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孫某某、賈某某、王某與在逃男子羅某預謀以購買毒品為名約被害人“小蘭”(女,情況不詳)出來交易毒品,然后搶劫被害人的財物,并向被害人的家人勒索贖金。后楊某某與“小蘭”取得聯(lián)系并向“小蘭”購買少量毒品取得信任。
2007年7月10日22時許,楊某某等四人在東莞市常平鎮(zhèn)租來莫某某 (在逃)的粵BE1909小汽車,作為作案用的運輸工具,然后四人再次以購買毒品為名將“小蘭”約至常平鎮(zhèn)的某俱樂部停車場。當“小蘭”進入楊某某等人租來的汽車內(nèi)時,楊用手掐住“小蘭”的脖子,孫用毛巾堵住“小蘭”嘴巴并威脅不能叫喊。后楊等四人將被害人身上所帶的毒品、手提電話、手表搶走,并將被害人帶至深圳準備向被害人家人勒索錢財。楊等四人將“小蘭”帶至本市福田區(qū)沙尾村某賓館房間時,發(fā)現(xiàn)“小蘭”已經(jīng)沒有心跳和呼吸。最后他們將“K粉”和水倒進“小蘭”的嘴里,造成她吸食毒品致死的假象。
四嫌疑人清理完現(xiàn)場后攜帶搶來的毒品、手機等物坐車逃離現(xiàn)場。次日凌晨4時許,楊某某、孫某某、賈某某、王某四人逃跑途經(jīng)福永時被警方抓獲。 (記者 田語壯 通訊員 賈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