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具體查辦的陜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貪污腐敗案,目前已進入起訴階段,近期將在蘭州公開開庭審理。龐家鈺是繼2005年10月新疆自治區(qū)原副主席阿曼·哈吉在蘭州審理后,又一個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甘肅異地審理的“高官”。
現年63歲的龐家鈺是吉林省九臺市人,1969年9月參加工作,從1988年10月起,歷任陜西省寶雞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1月任陜西省政協副主席。2006年5月中旬,中紀委專案組進駐寶雞市調查龐家鈺涉嫌貪污腐敗案,后中紀委分別在北京、寶雞和蘭州設點查辦此案。2007年2月2日,陜西省政協九屆五次會議決定撤銷龐家鈺政協陜西省第九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2007年2月,龐家鈺被開除黨籍。2007年2月5日,中紀委將案件移交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指定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辦理此案。龐家鈺成為陜西省建國以來第一位“落馬”的副省級干部。
據2007年3月23日《華商報》報道,陜西省委2月5日向全省通報龐家鈺案時稱,龐家鈺任職期間,從1997年至1999年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48萬元;違規(guī)批準設立寶雞市財政證券公司寶證公司),導致該公司累計損失達3.16億元;在負責寶雞市馮家山水庫取水工程建設中,嚴重失職瀆職,造成經濟損失1008余萬元;道德敗壞,與“有夫之婦”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記者郝冬白)
案情鏈接
“豆腐渣”工程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龐家鈺案發(fā)主要是由寶雞市馮家山水庫飲水工程的腐敗問題引出的。
馮家山水庫飲水工程是以灌溉為主,兼作防洪、發(fā)電、供水、養(yǎng)殖、旅游等綜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總庫容3.89億立方米。
1996年,引水工程動工建設時,寶雞市政府專門成立了馮家山水庫引水工程建設領導小組,時任寶雞市長的龐家鈺親任總指揮。該項目于1996年動工建設,原本預算1.9億元,計劃兩年竣工,但實際工期延長,投資增至3.1億元。
該工程在1999年建成后,主管道便連續(xù)爆裂3次,隨后的2003年中秋節(jié)又爆裂過一次,2004年12月18日爆裂一次,每次爆裂都要使寶雞市區(qū)大面積停水一到兩天。最后的一次爆裂發(fā)生在2005年7月17日,主管道爆裂一個直徑約80厘米的缺口,沖出的水柱達7米多高,造成庫區(qū)遇水災,而市區(qū)遭“水荒”的后果。
根據寶雞市、陜西省及水利部三方專家會診,認定主管道屢屢發(fā)生爆裂的主要原因是輸水管道設計未達到要求。根據設計,輸水管道應該使用鋼套管做管箍的高等級水泥管道,而爆裂之后檢查發(fā)現,當年使用的管道內壁沒有鋼套管,而是細鋼筋做成。
據調查發(fā)現,引水工程原本選定的是陜西某水泥制品廠的管道,該廠的管道質優(yōu)價廉,但在施工中,卻出現了蹊蹺的事情,管道是舍近求遠從蘭州某水泥制品廠高價購買而來。原來,采用的管道是蘭州這家水泥制品廠臨時在寶雞市郊租地雇工,土法制造的偽劣管道。
對于此事,陜西省委的通報稱,龐家鈺在“兼任寶雞市馮家山水庫取水工程建設指揮部總指揮期間,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工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管材,導致輸水、引水管線多次發(fā)生爆管事故,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違規(guī)設立“寶證”
累計損失3.16億元
據陜西省委通報,“經查,1997年至1999年,龐家鈺利用職務之便違規(guī)批準設立寶證公司,寶證公司累計造成損失達3.16億元”。
1992年成立的寶證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yè)務許可證的情況下,長期非法從事金融業(yè)務活動,搭車超發(fā)巨額國債,用于投資房地產、期貨交易、炒股票等,致使9800多萬元國家資金到期不能歸還。該案涉及金融證券單位、黨政司法機關近20余人,被檢察機關批準或決定逮捕的涉案人員達15人之多。
寶證公司是由時任副市長的龐家鈺親自批準成立的,而按照當時各地國債發(fā)行的模式,各地政府主管領導要擔任國債委員會主任,而龐家鈺當時正是寶雞市國債委員會的主任。在發(fā)行債券時,龐家鈺還曾于1992年8月3日批示,“已和財政局李局長商量由財政局講明政府同意字樣,由財政局自己審批。”
道德敗壞與“有夫之婦”私通
在寶雞官場的一些小圈子里,龐家鈺的“桃色事件”并非新聞。一些知情者甚至能指名道姓地說出龐家鈺和那位“有夫之婦”私通。龐家鈺被“雙規(guī)”后,被沒收監(jiān)控的手機還經常收到一些表達曖昧、語言明顯超越一般同志關系的短信。隨后,辦案人員順藤摸瓜找到了與龐家鈺私通的“有夫之婦”。
據2007年3月23日《華商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