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司機行駛到連霍高速公路580公里北半幅時,突然下車燃放起鞭炮,正在路上巡邏的高速交警支隊洛陽大隊民警上前了解情況,該司機竟然稱此舉是為其自駕新車辟邪。
據(jù)了解,李某是洛陽人,當日在鄭州購買了一輛客貨兩用車,就直接駕新車返家。在出鄭州市區(qū)前,李某專門買來一掛鞭炮,準備在途中燃放辟邪。當車輛行駛到連霍高速公路580公里洛陽段北半幅時,他看到前后車輛較少,就索性把車停到路邊,在高速公路上繞車放起了鞭炮。高速交警支隊洛陽大隊民警姚志鵬、劉文曉正好巡邏至此,此時,李某已把鞭炮放完,正準備駕車離開。民警立即攔下李某,當問及他是否知道在高速公路上隨意停車的危險性時,他居然還說:“想著放完鞭炮也就一兩分鐘時間,前后車輛又少,應該不會有事!
兩名民警當場給李某指出違法停車及停車后未設置警告標志的違法事實,并依法對其做出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李某還在民警的監(jiān)督下,直到把燃放鞭炮的殘留物打掃干凈后,才被批準離開現(xiàn)場。 (記者 李紅汛 鄭瑩瑩 通訊員 袁天順)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zhuǎn)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