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九月二十七日電 (記者 石雨)今天上午,導致六名警務人員受傷,一手制造了震驚全國的廣南縣特大襲警案案犯趙忠文,在廣南縣被執(zhí)行死刑。
現年二十三歲的趙忠文,是云南省廣南縣農民,二00六年五月二十日,他伙同兩名同伙在當地連續(xù)四次對出租車司機實施搶劫。據當地警方介紹,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三日,接到群眾舉報后,廣南縣楊柳井鄉(xiāng)一名警員和一名治安巡防隊員在夜里找到趙忠文進行盤問,盤查中趙忽然拔出刀子將一名警員捅成重傷后逃走。第二天凌晨,趙攜帶炸藥到其母親家躲藏。事發(fā)后,警方部署抓捕趙忠文,趙忠文聞訊逃走。當警方準備將其母帶回警局做進一步調查時,趙忠文竟將四包炸藥投向警車,當場致警車被炸毀,三名警員及兩名治安巡防防員受傷。
案件發(fā)生后,云南警方全力追捕趙忠文,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發(fā)出A級通緝令。最終歷時七天六夜,出動警力二千四百人次,十月三十日在廣南縣南屏鎮(zhèn)大牙掃村背后的山埡口抓獲趙忠文。
法院經審理認為:趙忠文的犯罪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和爆炸罪!捌渖矸笖底,手段特別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主觀惡性較深、罪行嚴重,屬嚴重危害社會的危險分子和實屬法不容留的犯罪分子,應依法從嚴懲處!睋耍ㄔ阂粚徟袥Q: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爆炸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趙忠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后,趙忠文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據此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今天上午九點,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廣南縣召開宣判大會,法官將當眾宣讀最高人民法院對趙忠文的死刑復核材料,對趙忠文進行終審判決,并執(zhí)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