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商場還我名譽!要么登報道歉,要么給我賠償!奔易×_沖圍松北的羅先生氣憤地說道。前天晚上9時左右,羅先生因為被商場懷疑偷東西被商場人員挾持到辦公室脫光褲子。但商場負責(zé)人周先生對此事予以否認。
爭論一:是否行竊
羅先生:我正當(dāng)購物
據(jù)羅先生敘述,前天晚上9時左右他到位于羅沖圍松北荔景茶樓旁的彥文購物商場買飲料。“我當(dāng)時在商場打算買一瓶3元冰爽茶,我嫌它不夠凍,就把它放到一個裝雪糕的冰柜里,然后去逛其他的東西。十分鐘左右,我回去把飲料拿到收銀臺付了款。但當(dāng)我剛走出商場時就被兩個商場工作人員攔住。”羅先生情緒激動地說。
商場:他是偷東西未遂
商場負責(zé)人周先生對記者說:“這人是有名的游手好閑,長期在這附近偷東西。以前也來我們商場偷過,不過在我們捉住他時就跑了。前天我們通過監(jiān)控看到他有偷東西,只是后來他見被人發(fā)現(xiàn)才放回去的!
爭論二:脫光是否自愿
羅先生:他們逼我脫光
羅先生說當(dāng)時他被兩個商場人員挾持到位于商場二樓的辦公室。“我一進辦公室他們就叫我脫。”羅先生漲紅了臉,“我當(dāng)時不脫他們就會打我!谖颐摿艘路院笏麄冞要我把褲子也脫了!
商場:他自己脫的
當(dāng)記者問及威逼羅先生脫光這件事時商場負責(zé)人周先生有不同的回答!拔覀儧]有逼他,一到辦公室他自己就脫了。因為他把準備要偷的東西放了回去,他自己知道身上沒東西,才自覺地脫掉了衣服。”
200元賠償款能否了事?
羅先生:要么登報道歉,要么再賠償
羅先生表示由于沒有從他身上搜到任何東西,商場經(jīng)理就搜身一事向羅賠禮道歉,在松北派出所兩名警察在場的情況下商場也支付了羅先生200元作為賠償。但羅先生覺得商場沒能真正還他公正:“我今天早上買東西的時候還被人罵是小偷,我要他們要么登報澄清事情并向我道歉,要么再對我進行賠償!
商場:事情已解決
商場方面負責(zé)人表示事情已于前天晚上在警方在場作證的情況下解決,他們不會再給羅先生任何賠償。
在記者截稿時雙方還在就此事進行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