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2日,晉江警方在晉江安海鎮(zhèn)抓獲李某立等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獲了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0多萬元的系列搶劫、盜竊案。令人想不到的是,該案中的嫌疑犯李某立,竟是一個有著千萬家產(chǎn)的富家子弟。然而令人不明
白的是,一個富家子是如何走上搶劫、盜竊犯罪道路的呢?
生意失敗 千萬富家子弟去搶劫
11月21日凌晨5時許,晉江警方經(jīng)過周密計劃,在安海某賓館將李某立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次日晚7時許,30多臺被盜的電腦主機被警方悉數(shù)追回。
經(jīng)審訊,警方發(fā)現(xiàn)今年21歲的李某立,家庭非常富有。其父親在當?shù)亻_了一家工廠,有著幾千萬元的家產(chǎn),為當?shù)厥赘弧?
從小父母就對李某立呵護有加,教育也相對嚴格。李某立從小到大身體虛弱,為了給他調(diào)理身體,家里花費了10多萬元。
由于不滿家里的教育方式,李某立先后與家里脫離關系和離家出走。最后因為生意失敗沒有經(jīng)濟來源,李某立便和幾個臭氣相投的朋友動了搶劫的念頭。
于是,李某立等人精心策劃,專門偷來2輛面包車作為作案工具。11月初至今,他們開始了瘋狂作案,先后實施搶劫摩托車工、KTV小姐、網(wǎng)吧及盜竊車輛等案件10起,涉案金額高達10多萬元。
有著優(yōu)裕的家庭經(jīng)濟條件的李某立,究竟是如何淪為搶劫犯的呢?
不滿教育 斷絕父子關系離家出走
由于家庭經(jīng)濟條件好,李某立的父母擔心他學壞,所以在交友方面把關非常嚴格,從不讓李某立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年輕人交往。
父母每次接到李某立玩伴的電話時,就直接掛斷電話,不讓李某立接。這讓李某立在朋友面前覺得很沒面子。
為此,李某立也找父母溝通過,但每次父母都是語重心長地對他說:“你的身體不好,我們不希望你出去,和他們吃吃喝喝搞壞身體。再說這些人整天不干正事,只會玩,跟這些人在一起你也會變壞的!
在父母眼里,李某立是家中的長子,是繼承家業(yè)的人選。李某立中專畢業(yè)以后,其父母要他到自家的工廠幫助打理生意,可李某立不肯聽從父母的安排,自己做起了承接包裝袋的生意。結果錢沒掙到,反倒虧了幾萬元。
此后,其父母又幾次叫李某立到自家工廠幫忙,他都沒理會。但由于父母始終不肯給他本錢,這讓一直想自己獨立做生意的李某立很失落。于是,李某立想到了離家出走,他想靠自己的努力實現(xiàn)獨立創(chuàng)業(yè)的理想,以此來證明自己。
“我是個四肢健全的人,要靠自己的雙手雙腳掙錢,不能老是在你們的庇護下成長。這次既然做了這個決定,我一定會改變成另一個人回來,等我賺夠錢了自然就回來了,你們不要找我了……”李某立在給家人的信中寫到:“我因不接受這樣的家庭教育,故現(xiàn)在正式脫離父子關系,此書于戶口分開后即時生效,此后本人在社會所做的一切行為均由本人自己負責承擔,今后永不再進家門與家人聯(lián)系,也不分家中的任何財產(chǎn)……”
對話嫌犯 賺錢一定要賺正道的錢
李某立抱著對前程必勝的信心,與家庭脫離關系,獨自闖蕩。然而社會很現(xiàn)實,與李某立所設想的迥然不同。
離家后,李某立就找到了平時的玩伴,經(jīng)常和他們在一起吃喝玩樂,整天泡網(wǎng)吧、上迪廳、去酒店開房。很快,李某立花光了從家里帶出來的錢,但李某立和玩伴又嫌去工廠打工太苦。
沒了錢,飯也沒得吃。于是,李某立跟阿布、阿圓等玩伴商量,怎么弄到錢花!叭!”有人提議。這樣,幾個臭氣相投的人聚在一起,瘋狂地作案。
從11月初至今,李某立等人先后實施搶劫摩托車工、KTV小姐、網(wǎng)吧及盜竊車輛等案件10起,涉案金額達10多萬元。以下是記者與李某立的對話:
記者:你知道搶劫盜竊是犯罪嗎?
李某立:不知道,以前只知道殺人放火才是犯罪。
記者:在學校有沒有學過法律知識?
李某立:有,但是我學不進去。
記者:現(xiàn)在你懂得什么是犯法嗎?
李某立:現(xiàn)在知道了,但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記者:你有什么話要對你的朋友和同齡人說嗎?
李某立:希望他們不要走我這樣的路,賺錢一定要賺正道的錢。
教育專家:要放寬對孩子的約束
福建師范大學孫教授認為,李某立的家長是長期做生意的,并且有了一定的基礎。希望孩子繼承家業(yè),這樣的想法是沒有錯。但是,現(xiàn)代的孩子已經(jīng)不是從前的孩子了。他們接受了多種形式的教育,同時也形成了自己的觀點。
是自己出去闖一番事業(yè),還是按照家長為自己鋪設的道路走,孩子有自己的想法,這是很正常的。關鍵是家長應當怎樣引導孩子。李某立沒有聽從家長的安排,一是因為他處在青春期的叛逆階段,總覺得家長的話是“過時”的,于是無法接受;二是因為他沒有走向社會,不知道社會的復雜,有著好奇的心理。
家長在對孩子關愛的同時,不妨放寬對孩子的約束,在家長能夠關照的范圍內(nèi),讓孩子初步接觸社會。比如在父母、朋友的單位里“打工”,在社區(qū)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這樣,會讓孩子彌補了對社會的好奇心,又接觸了社會。明白了怎樣的人是可以來往的,怎樣的人是不能來往的。
來源:東南快報;作者:何珍、尤志賢、何金海、王義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