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庫|圖片網(wǎng)|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滾動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物權法草案重大問題聚焦 有望提請全國人大審議(3)

2006年10月29日 22:19

  加大國有資產保護力度

  在物權法草案審議時,許多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一段時間以來,國有資產正以各種形式大量流失。

  在這種情形下,許多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在物權法草案中增加條款,加強對國有資產的保護,防止不法之徒侵吞國有資產。

  作為回應,物權法草案三審稿專門增加條款,規(guī)定企業(yè)主管人員以無償轉讓或低價出售、低價折股等手段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及企業(yè)主管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和集體企業(yè)嚴重虧損、倒閉的,將依照不同情況,追究企業(yè)相關主管人員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責任。

  在草案全文向公眾公布征求意見時,反饋回來的上萬件意見顯示,草案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作出的修改得到多數(shù)人的肯定。許多群眾還建議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資產的保護力度。

  根據(jù)各方意見,草案五審稿在加大國有資產保護方面作了進一步修改,并增加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的規(guī)定。

  五審時,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又提出,現(xiàn)實生活中,通過企業(yè)并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嚴重,應作出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草案六審稿據(jù)此又對有關條款作出修改,將通過“合并分立”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情形納入處罰范圍。

  征收補償規(guī)定更加細化

  制定物權法的過程,也是研究如何通過修改、完善法律草案,更好地保護廣大群眾根本利益的過程。草案中有關征收補償條款的修改過程,就充分體現(xiàn)了這一點。

  2004年3月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明確規(guī)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钡珜嶋H上,這一原則的落實情況并不樂觀,補償不到位目前仍是征地、拆遷環(huán)節(ji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許多群眾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甚至不時引發(fā)群體性事件。

  物權法草案原來規(guī)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自然人、法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但應當給予補償。”

  根據(jù)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草案三審稿增加了一些條款,細化了相關規(guī)定:“拆遷、征收私人的不動產,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給予補償;沒有國家規(guī)定的,應當給予合理補償,并保證被拆遷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置。”

  草案全文公布征求意見時,一些人提出,草案中的“合理補償”沒有確切的標準,在征收、征用的實踐中,往往損害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建議進一步細化有關規(guī)定。

  隨后,草案根據(jù)各方意見,就這一問題進行了反復修改。目前,草案規(guī)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等費用,并足額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薄罢魇諉挝、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居民房屋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边@一規(guī)定與最初的條文相比,更加細化、更有利于保護被征收者的合法權益。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編輯:聞育旻】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