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hù)“三江源”的生態(tài)環(huán)境,青海省自“三江源”的一部分藏族同胞移民安置到格爾木市。此次移民安置完全采取自愿原則,在保證藏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條件下,政府為他們提供了兩室一廳的寬敞平房和每年6000元的生活補(bǔ)貼。圖為移民到新村的藏族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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