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1日電 今日出版的《人民日報》刊載任建新撰寫的文章,紀念了中國共產(chǎn)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創(chuàng)始人和締造者之一,偉大的馬克思主義政治家、法學家,新中國人民民主與法制建設的主要奠基人董必武。
文章中寫到,董必武具有堅信、篤行馬列的共產(chǎn)主義者的信念,具有以人民為本、甘為民仆的執(zhí)政風格,具有腳踏實地、求真務實、樸實無華的工作作風,以及艱苦樸素、平易近人、博學又好學的優(yōu)秀品質(zhì)。
文章中專門指出,民主建政是董必武政治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他一直把建立、完善“人民當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自己的重大歷史使命,為此傾注了大量心血。
文章中記述,如何充分發(fā)揚民主,開好人民代表大會,真正發(fā)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yōu)越性,是縈繞在董老心頭的一大問題。1954年9月,他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發(fā)言時坦誠地說,“有的地方雖然召開了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但是沒有充分發(fā)揚民主,對于應該展開討論的重大問題沒有認真地進行討論,沒有充分集中群眾的意志,只是形式地通過決議”。之所以出現(xiàn)這樣的現(xiàn)象,他明確地指出,是“他們沒有認識到我們的國家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就是人民代表大會”,也“沒有認識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便利于工人階級實現(xiàn)對國家的領導、便利于集中人民群眾意志和力量的最好的組織形式”。他堅定地認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人民的勤務員,“人民代表大會不僅有權對一切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并且有權批評和監(jiān)督國家機關的工作和任何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只有虛心接受人民群眾的批評和監(jiān)督的義務,沒有拒絕和抵抗批評和監(jiān)督的權利!薄皣覚C關工作人員對批評者實行壓制和報復,不僅是錯誤的,并且是一種犯法的行為,是絕對不能容許的。”
文章特別指出,董老這些為維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fā)自肺腑的金玉良言,至今對我們?nèi)匀痪哂芯镜淖饔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