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網絡游戲《傳奇》的虛擬世界中經常被一位“魔法師”級的游戲高手欺負,6名中學生便用武力將法師的“武器裝備”搶走。7月14日,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qū)人民法院認定6名中學生搶劫虛擬財產構成搶劫罪,但考慮其犯罪情節(jié)輕微、認罪態(tài)度好、具有悔罪表現,決定對6名中學生免予刑事處罰。
18歲的高中生王某迷戀上了網絡游戲《傳奇》,經常通過網絡與其他玩家拼殺、爭斗。但在逐鹿中原46戰(zhàn)區(qū)玩時,卻總被一個“魔法師”級的高手欺負。王某找來了自己的同班同學張某,兩人聯合也不是“法師”的對手。張某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這個“魔法師”級的人物原來也是他所認識的一個高中同學叫劉一偉(化名)。劉一偉在2004年11月底開始玩《傳奇》游戲,僅僅數月就玩到了44級。張某與王某商量后,決定搶走劉一偉的賬號和密碼,廢掉其“功夫”。
2004年12月3日,張某在其家中召集了王某、趙某、孫某等5人,張某提出由王某帶著其他4人去搶劉一偉的賬號和密碼,自己因和劉一偉相識怕其認出而到游戲廳等候修改密碼。
第二天上午,王某帶著趙某、孫某等4人等候在劉一偉上學的校門口。中午放學時,5人將劉一偉帶到學校附近的人民公園,并將劉一偉團團圍住,并逼其說出自己“傳奇”游戲卡賬號和密碼。王某得到賬號和密碼后,用孫某的小靈通告知等候在網吧內的張某。張某隨即進入劉一偉的游戲并將密碼改為“1111”。公安機關接劉一偉的報案,于案發(fā)當天將6人抓獲。
鄭州市二七區(qū)法院審理認為,6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但6被告人犯罪情節(jié)、作案手段及社會危害性均相對輕微,且系初犯,主觀惡性不大,認罪態(tài)度好,并有悔罪表現,決定對6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
法院負責人說,6被告人搶走的游戲賬號雖然只值35元,但在虛擬世界里卻屬于一種無形資產。該案中,6被告人事前預謀搶劫游戲賬號犯意明確,并參與完成了全部犯罪過程,用暴力手段強行獲取賬號及密碼,并通過修改密碼的方式達到了占有被害人充值卡及游戲裝備的目的,符合《刑法》關于搶劫罪的構成要件,所以認定6被告人構成搶劫罪。(據法制日報;井長水光輝陸丹張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