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日電 據(jù)新聞晚報報道,50多歲的孫亮,在服刑期間給一位征婚的女性寫了封信,編造了一個大款落難的故事,不料居然贏得了對方的信任,還往他開設(shè)的一個賬戶上打了2萬元錢。近日法院判決,孫亮的刑期又增加了2年。
從20多歲起,孫亮就不斷因為詐騙進入監(jiān)獄,但是多次教育沒有使他走上正道。還有8年多刑期的孫亮,前不久在監(jiān)獄的閱覽室的《知音》雜志中看到本市有一叫倪莎的征婚廣告。
孫亮照著廣告的地址,寫了一封信,在親友探望時,偷偷夾帶出去。信中稱,自己是一位因為交通肇事傷人致死而進班房的“大款”,在國外生活過,現(xiàn)在浦東有兩處房產(chǎn),如果她愿意,可將房產(chǎn)托她管理。
倪莎接到信后,專程到監(jiān)獄來探望了孫亮。孫亮為了讓倪莎信任自己,隨后還冒充居委會主任寫信給她,說孫亮財產(chǎn)原來委托居委會交納物業(yè)費,現(xiàn)在如果她愿意,可以填一張表格,今后房屋就由她來保管。
與此同時,孫亮又偽造了一封別人給他的求愛信,倪莎看到后,更加堅信自己在與一位有“市場”的男子交往,在沒有看到房屋的情況下,居然就簽署了協(xié)議,還往孫亮指定的賬戶上匯了2萬多元錢,同時還給他寄一些生活費。
孫亮看得手后,就想擺脫她,告訴倪莎,他會趁監(jiān)獄公益勞動中逃跑,今后會與她相會。暗號是信件中出現(xiàn)“股票跌了”。倪莎這回沒有輕信,她到監(jiān)獄去了解,根本沒有什么公益勞動,這個人也根本不是這個情況。這時,她才報了警,一切才水落石出。 (王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