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1日電 據齊魯晚報報道,1月18日早晨6:40,逃亡8年的持槍持刀搶劫銀行的案犯林某,被淄博張店刑警大隊大案中隊的兩名刑警從長春押解回淄。1月18日晚,另外一個嫌疑人付某也在長春落網。
至此,一度震驚淄博市的“1997·1·07”特大搶劫銀行案經過公安機關的奮力攻堅與不懈努力,終于勝利告破。
1997年1月7日13:25,淄博市共青團路某銀行的兩名職員小安和小文剛剛坐下來稍微休息一下,突然,門外闖進兩名蒙面大漢,兩人一人持槍、一人持刀,搶得銀行里的1.9萬元現金,乘上一輛紅色出租車逃離了現場。
案件發(fā)生后的幾年來,張店刑警一直沒有放棄對此案的偵破工作。2005年1月,距離1997年“1·07”搶劫銀行案整整過去了8年,張店警方終于查獲一條線索:因攜帶管制刀具被治安拘留7天的長春人林某是“1·07”案的嫌犯之一。
1月8日下午,大案中隊的4名辦案人員一到長春立即展開工作,首先與當地警方聯(lián)系,隨后便頂著嚴寒在當地了解嫌疑人的情況。1月9日傍晚,在當地警方的協(xié)助下,辦案人員終于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林某的確切住處。當天晚上,大案中隊指導員米冬、辦案民警任江波、王躍杰、耿謙4人來到林某的樓下布控,等待獵物出現,但林某始終沒有出現。
根據了解到的情況,林某每天早出晚歸、通宵不回家是常有的事。4名辦案人員輪流盯著,困了就在車上打個盹。直到1月10日早上8點左右,遠遠走過來的一高個男子出現在辦案民警的視線之內,通過辨認,此人正是林某,4名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沖過去,用槍頂住林某。
經過突審,林某交代了1997年在淄博搶劫銀行的犯罪事實,并供出了與他一同作案的同為長春人的付某。辦案民警一路帶林某回淄博,另一路繼續(xù)留在長春抓捕付某。1月18日晚傳來捷報,另外一個嫌疑人付某也在長春落網。(李淑娟、桂建明、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