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8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領匯事件有轉機,香港房委會分拆資產上市督導小組昨日同意支付司法復核申請人盧少蘭上訴至香港終院的訴訟費,預計房委會的資助金額與法援金額相若,不會超過300萬港元,法律程序因此可由兩年縮短至少于半年。雙方律師正商討條件細節(jié)。
雖然貼錢給人家與自己打官司可能于理不合,但身兼房委會主席的香港房屋及規(guī)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資助盧少蘭與房委會打官司不代表房委會示弱,若對方同意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法律程序及不節(jié)外生枝,資助對方上訴能達到房委會希望以最短時間令法律問題有終極解決的目的,而公眾利益也是最關鍵考慮。
若不資助起碼拖兩年
香港房屋署副署長麥靖宇表示,盧少蘭已表明會就法援署拒絕她的法援申請?zhí)岢錾显V,整個程序至少需時6個月,如果香港終院接受上訴,排期聆訊起碼需要9個月,再加上審理和裁決,官司起碼要在兩年后才得到最終判決;如果現(xiàn)在資助盧上訴,起碼能節(jié)省半年時間,即使香港終院不受理上訴,案件也算有個終結。
另一方面,若香港房委會資助盧少蘭打官司,盧少蘭會與房委會一同向終審法院申請,以加快聆訊。
盧少蘭上星期四透過律師接觸香港房委會律師,要求房委會支付其法律費用。香港房委會分拆資產上市督導小組昨日以事件獨特及牽涉重大公共利益為考慮,最后同意支付訴訟費用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