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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公關”如今已經(jīng)越發(fā)被各大明星重視,趙薇這一次的表現(xiàn)如何?
國際先驅導報實習記者余莎、王文澤報道 背景:7月29日凌晨,三里屯酒吧街爆出新聞,一名身懷六甲的孕婦被人毆打致傷,該孕婦鄒雪稱打人幕后指使者為趙薇。趙薇及其經(jīng)紀人予以否認。被打人鄒雪因“軍旗裝事件”與趙薇結為好友,后來兩人合伙經(jīng)營酒吧,但由于合作中的糾紛導致關系僵化。
在“趙薇鄒雪糾紛”中,當事雙方事發(fā)后的回應并不相同,一個多次接受媒體采訪,另一個則全權委托經(jīng)紀人公司和律師,自己并未出面做任何澄清。對此,中國公共關系協(xié)會常務副主席、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研究員明安香接受了《國際先驅導報》記者的專訪。
《國際先驅導報》:打人事件發(fā)生后,趙薇經(jīng)紀人和律師在48小時內發(fā)表兩份聲明,趙薇并未表態(tài),你能從公關角度評價這一反映嗎?
明安香:趙薇作為一個有影響力的影視明星,如果條件允許,自己出面澄清效果會更好。像現(xiàn)在這樣,關機,躲避媒體和公眾,會產(chǎn)生一定負面影響(盡管她可能有難言之隱)。加上她以前軍旗裝等諸多事件,“累積”產(chǎn)生的負面效應不可小視。
《國際先驅導報》:對比趙薇對軍旗裝事件和打人事件的處理方法,你覺得她在危機公關方面成熟了嗎?
明安香:我覺得她從軍旗裝事件中吸取的教訓還不夠。趙薇對負面事件還缺乏足夠思想準備。
《國際先驅導報》:藝人出面澄清固然重要,但有時也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將事件復雜化,甚至產(chǎn)生對自己的不利影響。
明安香:如果事情確實與你無關,主動澄清會越描越白,避免以訛傳訛,即使真的與你有關,只要你實事求是,誠懇承認錯誤,從公關角度來講,影迷可以諒解。韓國有位女明星,因為起初回避慰安婦事件,引起韓國民眾不滿和抗議,但此后多次在“公開場合”誠懇道歉,最終得到民眾諒解。
《國際先驅導報》:在整個事件中,有些細節(jié)引人注目:比如鄒雪先聯(lián)系媒體然后報警,以及趙薇的短信“很遺憾”,您覺得這兩個細節(jié)說明什么問題?
明安香:鄒雪為什么沒有先報警,原因很難說,這件事主要是個人糾紛,她可能也考慮到鬧大后如何收場,才沒有及時通知警方。趙薇的短信表現(xiàn)出雙方的情感糾紛,如果條件允許,應該查一下時間,和打人時間比較一下,如果在那之后,就暴露出趙薇已經(jīng)知道事情發(fā)生,那她當時就應該做出反應,做一些補救,而不該只等著對方做出一系列反應。
《國際先驅導報》:近期名人的負面新聞很多,比如前一段時間趙忠祥和饒穎的糾紛,但是公眾得到的信息始終是不完全的,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和公眾應該如何看待這類問題?
明安香:像趙薇和趙忠祥,都是以個人糾紛為主,有些事情還涉及個人隱私,并不包括社會責任,但因為是名人的事情,會被公開,引起關注。如果事情被歪曲,藝人就應該主動出面澄清,讓事情透明化,讓公眾了解真相。但作為普通人,也沒有必要過于關注明星的私事。
記者就此事還采訪了中國公共關系協(xié)會副秘書長王家明。王秘書長說,“發(fā)生這樣的事情首先表明藝人在公關方面做得不夠好。作為藝人,處在醒目位置,就應全力以赴避免負面新聞。但是這樣的事情還是很多,比如牛振華酒后駕車過世后,其家屬還要求對方進行賠償,這就造成了普通老百姓的逆反心理!
“即便此事與藝人無關,僅僅是與藝人的司機或助手發(fā)生爭執(zhí),那么藝人也沒有必要躲避,你越怕,就越會引起別人的注意和猜測,甚至引起公眾逆反心理。趙薇完全沒有必要手機也不開,躲著公眾和媒體,這樣反而讓人造成誤解!
王秘書長還提到一點,“明星要注意對他的雇員的公關培訓。比如以前的毛寧事件,由于毛寧身邊人員總是懷著明星心理,做出一些不合適行為,激怒了新聞記者,讓整個事件惡化,對毛寧造成了很嚴重的影響,這些影響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來源:國際先驅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