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8日電 昨日,河南濮陽特大拐賣兒童案一審有果。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李國聚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判處被告人于秀淑、張新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2萬元,三人均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jù)大河報報道,李國聚等15名被告人分別是河南南樂縣和清豐縣農(nóng)民。自1998年8月至2003年3月近5年的時間里,他們相互勾結,以出賣為目的,接送、介紹販賣女嬰120名。其中被告人李國聚參與拐賣76人、被告人于秀淑參與拐賣34人、被告人張新法參與拐賣28人。
據(jù)了解,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000元至2萬元不等。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李國聚等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趙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