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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天琪、朱曉琳因涉嫌拖欠房租遭開發(fā)公司狀告

2004年05月25日 08:47

  中新網5月25日電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因涉嫌拖欠房屋租金,著名歌手杭天琪、朱曉琳被北京王府花園開發(fā)公司一起告上法庭。北京市昌平法院已受理案件并將擇日開庭審理。

  王府花園開發(fā)公司稱,雙方簽訂的《房屋租(售)合同書》中明確載明,杭天琪、朱曉琳以租代買王府花園的組合別墅,每月10日前向開發(fā)公司支付房屋租金7000元和6643元,杭、朱交清七年租金后可取得所租房屋的所有權。若延期付款則要向開發(fā)公司支付違約損失;若延期付款超過30天合同解除,承租者要搬出。

  但合同生效后杭天琪、朱曉琳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至今沒有交納應交房租。因此開發(fā)公司將二人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解除合同,要求對方騰退房屋,并分別向開發(fā)公司支付所欠租金39.9萬元、38.5萬余元及相應的違約損失。(記者謝德良通訊員李汝銀)

 
編輯: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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