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的相關提問,東方航空集團公司總經理李豐華24日表示,飛機液壓未預熱、飛機由包頭機場安檢、部分登機旅客證件有誤都不是造成“11·21”空難的原因。
在24日由國務院“11·21”空難調查小組舉行的第三次新聞發(fā)布會上,有媒體問,據了解:由于飛機提前起飛,液壓系統(tǒng)沒有進行預熱,造成飛機升降系統(tǒng)油路堵塞,飛機想飛飛不高,而且東航沒有采用較貴的加拿大液壓油,是使用了較廉價的日本液壓油;10月31日以后,東航把本應由自己進行的航前航后檢修交由包頭機場完成;部分旅客登記的身份證號碼與真實身份不符。這些是不是造成空難的原因?
李豐華說,第一,失事飛機是屬于正常起飛。飛機起飛預報時間是8點30分,起飛時間是8點21分,按照有關規(guī)定,飛機提前或者滯后15分鐘起飛都屬正常。而且,這只是評價航班是否延誤的標準,并非安全標準。此外,飛機的液壓系統(tǒng)不需要預熱,我本人就是飛行員,我飛了35年,現(xiàn)在還在飛,對這一點我非常清楚。至于東航使用了廉價的液壓油更是不負責任的說法,中國民航所有航空公司的運營標準,都是由中國民航總局統(tǒng)一制定的,這個標準是參照國際上最先進的國家和地區(qū)如歐美的航行標準制定的,并且執(zhí)行力度很大,沒有一家公司敢于違反。因此我可以負責任地說,以上說法完全不屬實。第二,飛機的檢修工作人員是按操作流程進行的。飛機航前航后檢修由誰來進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做這項工作的人是否具有相關執(zhí)業(yè)資格。所以,這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第三,由于旅客填寫的資料不全,部分證件有誤,這非飛行技術性差錯,身份證的差錯與空難無關。(來源:新華網,記者丁海軍、柴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