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2日電 自稱在央視做保健醫(yī)生的饒女士以拖欠3800元的治療費為由將著名主持人趙忠祥告上豐臺區(qū)法院。而據今天的《北京晨報》報道,饒女士另外一起起訴趙忠祥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也已在該院立案。
在這起糾紛中,饒女士要求趙忠祥賠償她的醫(y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費等共計1萬元。
饒女士更透露,她和趙忠祥之間有過一段長達7年之久的情感糾葛。其間,她曾因趙對其實施的行為住過兩次醫(yī)院,給她精神上帶來了很大的痛苦。
據饒女士說,趙忠祥之所以不同意給付3800元治療費,理由也是曾給過她一些錢!暗@是兩碼事!别埮咳缡钦f。
饒女士起訴稱,在2002年八九月間,她曾為趙忠祥治療右腳骨折后遺癥,使趙忠祥的傷情得以痊愈。
趙忠祥私人律師王富對媒體解釋了事情的經過,“4月16日上午10時,中央電視臺趙忠祥辦公室的同事接到豐臺區(qū)法院的電話,當時趙在重慶,同事通知他,他又給我打電話,我去豐臺區(qū)法院拿的通知書。原告是不是央視的工作人員,我無法確定。但她所敘述的事件經過有疑點,央視是事業(yè)單位,趙是正式員工,有醫(yī)保,有合同醫(yī)院,怎么會去單位醫(yī)務室看?即使說去看病拿藥沒給錢,也是欠中央電視臺醫(yī)務室的錢,該醫(yī)務室管他要,也不能算欠饒某個人的錢。至于趙忠祥是否認識原告,他每天都要跟很多人打招呼,認不認識的界限很難劃定!
對于下一步的打算,王律師說:“現在還沒有到證物交換的階段,所以重要證物,像趙忠祥看病的病歷、收費票據等我還沒有看到。關于訴趙忠祥精神虐待什么的可能是另一個案子,我還不清楚。現在我們向法院提供了充實的證據,證明趙忠祥居住在海淀區(qū)。如果原告不能證明趙居住在豐臺區(qū)的話,豐臺區(qū)法院就會駁回訴訟或移交海淀區(qū)法院審理!
趙忠祥在接受語氣采訪時,平靜中透出幾絲無奈:“這個案子豐臺區(qū)法院已經立案了,立案之后不是有一個通知書嗎?我才知道有這么一回事。至于時間,應該不是這個月,我現在記不太清楚了。既然現在法院受理了,就表示要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咱們都是記者,是同行,我很理解你,但此時此刻我真的不能說什么。”最后,趙忠祥開玩笑地說:“我給你我的私人律師的電話,你問他吧,貴報最好把他的電話登出來,別讓人老找我,我還有工作要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