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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析:陳水扁“制憲”已將“臺獨”具體化

2004年04月05日 14:06

  中新網(wǎng)4月5日電 長期從事臺灣問題和兩岸關系研究的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統(tǒng)籌員王家英3日在香港新報上撰文,對陳水扁近來頻頻接受外國媒體采訪時透露要“制憲”一事分析指出,他這樣做實際已將“臺獨”具體化。

  王家英在文中指出,盡管臺灣選舉結果仍面對來自泛藍陣營驗票、司法訴訟和群眾運動等的挑戰(zhàn)和抗爭,但被“中選會”公告當選連任的陳水扁已開始連番接受國際媒體訪問,為他連任后的重要政策走向作出說明。他這樣做固然有營造大勢底定以壓服泛藍抗爭之意,但更值得關注的仍是他透露出的政策訊息內容本身。

  在相關的訪問中,陳水扁均不約而同地重點強調會在2006年“制憲”和2008年實施“新憲”。文章指出,扁向國際媒體表示將按承諾如期推動“制憲”和實施“新憲”,這無疑預告了未來兩岸關系必將進入一相當高危的時期。

  據(jù)了解,訪問陳水扁的其中一個國際媒體——《華盛頓郵報》便將陳氏的“制憲”計劃形容為“不惜戰(zhàn)爭要臺獨”。

  王家英指出,《華盛頓郵報》對陳水扁“制憲”計劃的解讀并非全無道理。就理論的角度而言,所謂“制憲”,就是完全拋棄舊有的“憲法”,創(chuàng)制一部“新憲”。而在臺灣,現(xiàn)有的“憲法”是1947年通過的所謂“中華民國憲法”。雖然自上世紀90年代初以來經(jīng)過多番的修改已變得面目全非,但形式上它仍蘊含著“一個中國”的精神。

  文章說,現(xiàn)在陳水扁要拋棄現(xiàn)有的“憲法”,創(chuàng)制一部“新憲”,怎能不會使外界對他企圖借“制憲”將臺灣在“憲法”層面完全割離于“一個中國”的疑慮?在新創(chuàng)制的“憲法”,還有沒有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固有疆土”一條?現(xiàn)有增修條文前的“國家統(tǒng)一前”的字句,是否從此消失?外界的合理懷疑是這些蘊含“一個中國”精神的條文或概念在“新憲法”中將不復存在。

  王家英在文尾指出,若連任后的陳水扁強行推動其所謂“制憲”計劃,其行動就確實如《華盛頓郵報》所形容一樣,是“不惜戰(zhàn)爭要臺獨”,而到時兩岸關系的危險程度也確實將不言而喻。

 
編輯:秦欣
相關專題:關注臺灣地區(qū)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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