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大觀>>國內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遼寧官員澄清仰融案真相 握其侵占國有資產證據(jù)

2003年09月30日 00:09

  中新社沈陽九月二十九日電(記者齊彬)遼寧省政府副秘書長王金笛今天在這里指出,華晨集團前董事長仰融隱瞞其受托管理國有資產代理人的真實身份,跑到國外將自己說成是“受迫害的民營企業(yè)家”,這既不符合事實,也和他自己原來說過的話不一樣,顯然是在編造故事,想誤導輿論。

  王金笛今天陪同遼寧省省長薄熙來就國企改革和老工業(yè)基地振興等接受了本社及美國、日本、新加坡和香港記者的采訪。在被問及仰融案時,王金笛作上述表示,他并透露,有關司法部門目前已經掌握了仰融侵占國有資產的證據(jù)。

  王金笛介紹說,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在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給仰融的“委托書”中明確指出,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委托仰融作為代理人持有華晨控股有限公司中的股份。仰融于同日在致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的“代理聲明”中表示,“我在此確認貴局是華晨控股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份的所有人,我謹此聲明我是受貴局委托,純粹以貴局代理人的身份持有前述股份”。上述股權的歸屬,還得到了公司注冊地百慕大金融局的確認。

  王金笛還介紹說,關于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權問題,仰融在致中國金融教育發(fā)展基金會的“代理聲明”中同樣表示,“我謹在此聲明我是受貴會委托純粹以貴會代理人的身份持有前述股份。我在此不可撤銷地指定和委托貴會任何董事全權代表我辦理前述股份的轉讓事宜,并確認這是結合權益的委托,在本人死后繼續(xù)有效。我在此確認貴會有權隨時取消本代理聲明”。

  在被問及遼寧省接收華晨資產事時,王金笛說,遼寧省是在二00二年三月按照國家有關文件接收華晨國有資產的。在接收時遼寧省十分注意發(fā)揮原主要經營者的作用。仰融本人也曾多次明確表示這些資產是國家的,并愿意配合將有關資產移交給遼寧省。二00二年六月初,仰融突然不知去向,后經公安機關查明,仰融已于當年六月三日冒用他人身份,騙取虛假證件非法出境。

 
編輯:余瑞冬

相關報道:薄熙來:華晨集團前董事長仰融不是民營企業(yè)家 (2003-09-29 23:57:56)
          華晨股權之爭塵埃落定 美國法院駁回仰融申請 (2003-03-04 15:56:51)
          申華有關人士稱:仰融已不適合履行董事長職責 (2002-10-24 09:46:58)
          申華控股公告 仰融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批捕 (2002-10-23 09:27:23)
          破解仰融之謎:曾評價自己人生三大轉折點 (2002-08-20 14:59:51)
          外間盛傳仰融已經被捕 華晨迷霧又添“案中案” (2002-08-13 10:12:23)
  打印稿件
中新網(wǎng)分類新聞查詢>>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