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日電 (記者朱大強)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出了第一批工作組分赴地方檢察機關督促檢查超期羈押清理專項工作。這是高檢院結合正在開展的“強化法律監(jiān)督,維護公平正義”活動的一項重要工作。
這批工作組將到地方檢察機關按名單逐人核實,凡存在瞞報、漏報超期羈押問題的,一經發(fā)現,要追究主管檢察長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高檢院要求,各地檢察機關要下大力氣糾正檢察機關存在的超期羈押問題,要建立和完善糾正超期羈押的長效工作機制,加強工作聯系和情況通報制度,與公安、法院等機關建立配合制約機制,真正把公平、正義落實在檢察機關的各個辦案環(huán)節(jié),切實維護國家法律的統(tǒng)一正確實施。
據了解,一個月前,高檢院印發(fā)了《關于開展超期羈押和服刑人員申訴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在七月底以前將檢察機關自身存在的超期羈押案件全部糾正完畢,不允許檢察機關再發(fā)生新的超期羈押問題。各地檢察機關迅速采取措施,山西、江蘇、福建、山東等省檢察機關實行了領導負責制、分級負責制;廣東省檢察機關成立協調小組,到超期羈押較多的地方進行實地督辦,先后糾正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超期羈押四十一人,糾正五年以上超期羈押七人;河北省檢察機關與公安、法院緊密配合,集中力量,認真督查,成功地糾正了五件超期羈押三年以上案件。
經過前一階段的努力,檢察機關清理糾正超期羈押工作已經初見成效。截至今年四月底,通過專項清理已經糾正九十五人,占檢察機關存在超期羈押人數的百分之七十六。其中,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遼寧等二十七個省、市、區(qū)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檢察機關已經實現無超期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