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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事故責任到人 烏魯木齊排水管理處處長辭職

2003年04月18日 18:58

  中新新疆新聞網(wǎng)4月18日電 烏魯木齊市水務局黨組日前研究決定,同意“4·7”窨井中毒事故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事故單位安全生產(chǎn)第一責任人,該市排水管理處處長陳永利辭去管理處處長職務。陳永利成為烏魯木齊市第一位因工作嚴重失職而引咎辭職的干部。

  據(jù)新疆日報報道,4月7日,該市發(fā)生窨井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一人輕傷的嚴重后果,經(jīng)自治區(qū)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事故調查組全面調查得出結論:4月7日下午,市排水管理處4名工人在清理窨井淤泥時,被井中有毒氣體熏倒,使3名工人殞命于窨井的毒氣事故屬于重大安全生產(chǎn)事故,事故單位疏于管理、安全生產(chǎn)制度不健全,監(jiān)督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單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面對如此慘烈的事實和社會輿論壓力,事故單位安全生產(chǎn)和第一責任人,烏市排水管理處處長陳永利主動提出引咎辭職。陳永利的引咎辭職是烏市在全市范圍內推行領導干部辭職制度以來的第一例,這標志著烏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邁向一個新的階段。


 
編輯:呂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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