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建平終于鋃鐺入獄,有人不忿,說龔建平怎么能算得上是“中國足壇第一黑哨”;包括3家甲A冠軍、1家足協(xié)杯冠軍在內的6家俱樂部被中國足協(xié)克以高達430萬元的罰款,他們也不忿,說給裁判送錢是中國足球圈人人皆知的秘密,憑什么光罰我們;前國際級裁判于敬寅亦領到了罰單,他的朋友更不忿,說于敬寅可是個好人。
他們的不忿似乎有些道理,在假、黑、貪蔚然成風的中國足壇,惟獨他們被拉到光天化日下遭受鞭韃似乎有失公允。
但這是典型的“強盜邏輯”,這是中國足壇不健全制度下的必然思維產(chǎn)物。在這樣的邏輯中,得到的忠告是“小心,別被抓了”;而在健全制度維系下的足球環(huán)境里,遵循的應該是所謂的“良民邏輯”,得到的應該是“小心,別犯法”的忠告。
在如此截然不同的邏輯指導下,對于意外的理解也是截然不同的。所以,我們中的大多數(shù)會認為龔建平是倒霉蛋,認為那6家俱樂部、那6個中間人被罰是意外,而在有百年歷史的歐洲五大聯(lián)賽中,馬賽丑聞是意外,球員打假是意外,因為這樣的意外受到處罰卻絕非意外。這是思維問題,更是制度問題。
意外是無法避免的,足球場上更是隨時都可能發(fā)生,但一個運轉良好的職業(yè)化聯(lián)賽是完全可以依靠健全的制度,將意外控制在最低的限度里、合理的范圍內。起碼中國足壇圈內人士中的大多數(shù)人不會混淆對意外的認知。
司法介入掃黑只是個開始,中國足協(xié)開出重量級罰單同樣不應只是個應景的句號。在如此多的圈內人士一不小心流露出他們的邏輯思維方式后,足協(xié)或許比我們更清楚中國足球的環(huán)境及環(huán)境內盛行的游戲規(guī)則,更清楚用規(guī)范的制度替代這一游戲規(guī)則的重要性。
在特殊的時期內,用特殊的手段來對待特殊的事件,中國足協(xié)的處罰行動也算得上雷厲風行。但如果處罰的目的只是為了跟過去做個了結,那不僅無法從根本上改變中國足球圈的邏輯觀念,甚至會為日后更為小心謹慎的“防意外手段”埋下伏筆。今年是甲A的最后1年,也將是各俱樂部為躋身中超競爭慘烈的1年。
可以預見的是,龔建平案及其后續(xù)處罰所引爆的威懾力能夠震懾一部分人,但絕對震懾不了所有人。所謂利令智昏,在中超的巨大誘惑下,在“強盜邏輯”的驅動下,以身犯險者還會有,只不過他們會更小心,小心不被抓而已。所以,司法介入、高額罰款只是個手段,改變中國足壇的“強盜邏輯”還得從制度建設入手。
當有一天龔建平們不再為自己的入獄感到意外,當實德、申花們不再為自己的受罰感到不忿時,我們也就不會因足球場上的意外而意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