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家人知情后立即報警,并協(xié)助警方將兩綁匪抓獲
電影《合約情人》中,男主人公為了應付父母的逼婚,只好臨時找個女友代替,但最終他贏得了屬于自己的愛情。而現(xiàn)實中,開縣男子楊某、黃某也模仿了電影中的男主人公,發(fā)帖找女友,但他們找女友的目的不是為了應付父母,而是綁架。昨日,楊某、黃某被江北法院以綁架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3年。
答應每天給“女友”300元
今年1月份,開縣22歲的楊某和26歲的黃某來到了江北區(qū),租賃了一間公寓居住。在住下后,兩人商定,模仿電影中網上征婚的手法,騙取女方的信任,然后實施綁架索要贖金。定下主意后,兩人隨即開始了作案。
法院查明,1月22日,楊、黃兩人在租賃的公寓中,通過互聯(lián)網在一網站上發(fā)了名為“雇女友回家,應付父母逼婚”的帖子,當天,一名看過帖子的19歲的高職女學生蔣某就回帖稱,愿意當臨時女友。
在蔣某回帖后,楊某將蔣加為好友,雙方經過一天的網絡聊天后,楊某成功騙取了蔣某的信任,兩人講定,在陪楊某回家期間,蔣某每天的報酬是300元。隨后兩人約定23日見面。
“女友”家人被索2萬元
1月23日,在兩人見面后,楊某將蔣某騙到了租賃的公寓中,在房間里,楊、黃兩人兇相畢露,在蔣某進屋后,兩人當即對蔣某進行捆綁,并采取毆打、持刀威脅等方法強行將蔣某扣留。
在將蔣某扣留后,兩人又搜出蔣某的手機,通過手機找到蔣某家人的電話,兩人通過電話發(fā)短信等方式,向蔣的家人索要2萬元贖金。
兩綁匪收錢后被擒獲
在知道女兒被人綁架后,蔣的家人隨即報警。他們在民警的安排下,蔣某的家人假意答應楊、黃兩人的要求,并提出24日交易。
24日當天,楊某多次打電話,要求匯錢,蔣家人按照計劃,一直將時間拖到了晚上。當晚,按照警方的事先計劃,蔣的家人給楊打去了電話稱,現(xiàn)在銀行已經下班,贖金不可能通過銀行匯入了,只能當面交易。眼見贖金就要到手,楊、黃兩人同意了當面交易。
當晚11時,楊在拿到蔣家人贖金,回到公寓中準備通知黃某前來分贓時,跟蹤在后的民警一擁而入,將楊某當場抓獲,隨后,楊某協(xié)助公安將黃某引到房間抓獲,不久蔣某被救出。
法院判決認為,楊、黃兩人目無國法,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共同綁架他人,其行為已經構成綁架罪。楊某在本案中屬于主犯、黃某為從犯,遂作出以上判決。(記者 鐘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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