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qū)讀者錢小姐來電反映:我的一位朋友近期被公司派到外省市工作,可是她手頭有張原價4400元/年的雙元論“瑜珈會員卡”,有效期到2009年7月。她想將這張尚有8個月使用期的“會員卡”轉讓給我,不料當我們向該瑜珈館人民廣場店咨詢如何辦理轉讓手續(xù)時,得到的答復是:“轉讓可以,但必須要付800元轉讓費!蔽肄k過美容卡和其他運動場館的會員卡的轉讓,都沒有被要求過繳納會籍轉讓費,一般就是雙方去店里簽一張轉讓協議就行。更不解的是,這張“瑜珈會員卡”上根本沒有照片,每次預約去上課,只要報卡號就可以了,也從不核對客人姓名,說明他們并不關注會員究竟是誰,但為何要求收取“轉讓費”呢?
記者撥打了上海雙元論瑜珈中心人民廣場店的電話,咨詢會員卡轉讓事宜。接線人員留下記者電話,過了5分鐘,一名自稱是“銷售經理”的女性復電稱:“轉會可以,但需要一定條件!苯又,電話被另一位男性“銷售經理”接過,他說:“初始的協議中規(guī)定,會員卡‘不得轉讓’。現在允許轉讓,當然要收取一定的轉讓費,價格為1000元!庇浾咴尞惖溃骸氨緛碇徽f收800元,怎么又漲啦?”男經理馬上說:“那么給你打個8折!
記者通過其他渠道采訪到多名通過會籍轉讓方式進入該瑜伽館的老會員,他們均表示,之前轉讓時并未被要求支付轉讓費。
“隨心所欲制訂游戲規(guī)則,已成為部分健身會館的常見病”。消保專家告訴記者,如今健身會所已成本市預付卡“大戶”,隨之而來的投訴也逐年遞增。僅今年上半年,市消保委共接到預付款消費引發(fā)的投訴2207件,比去年同期增長了44.34%。靜安區(qū)消保委對今年1月至9月健身消費投訴情況分析,健身消費問題主要集中在服務承諾不兌現;停業(yè)未作妥善安排,引發(fā)消費糾紛;售后服務不到位,影響消費者健身;消費者自身原因無法退卡等。
市消保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唐健盛認為,會員與會所之間最初簽訂的一些會員守則,其實并不是一個標準意義上的合同,其中大多數規(guī)定只針對會員,很少對會所提出相應的要求,因此這些所謂的合同中許多規(guī)定并不公平、合理。不能轉讓,從一開始就決定了消費者勢必有所損失,而服務商則可能從中獲利。此外,收取高額轉讓費用也屬霸王條款。轉讓后的消費者并未給會所帶來任何成本的增加,要另外收取費用,顯然是不合理收費。
專家呼吁,政府部門應盡快出臺針對預付費消費卡的相關規(guī)定,明確什么樣的企業(yè)能發(fā)卡,什么樣的企業(yè)不能發(fā)卡,發(fā)卡以后的誠信擔保機制和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等,以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楊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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