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兩名在電話欠費詐騙案中負責支取贓款的男青年分別被西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和有期徒刑7年10個月。這也成為電話欠費詐騙案首例判決的案件。
二人受臺灣人阿兵指使,將對方在境外實施詐騙所得的共計60萬元錢款轉給阿兵。由于此類詐騙犯罪的主犯只通過電話詐騙,不露面取款,甚至不說真名,因此至今未入法網,打擊難度很大。
被告人俞某和汪某在2004年分別因盜竊罪和搶劫罪被判刑,并在獄中結下了“鐵窗友情”。出獄后的汪某沒有正經工作,于是就想到投奔哥們兒俞某。而俞某當時正有個發(fā)財?shù)臓I生,便讓汪某和自己一起干。
據(jù)俞某供述,他曾經在珠海打工,結識了來自臺灣的阿兵。此后阿兵以每張幾十元的好處費讓他幫忙辦銀行卡。不久之后,阿兵又給他打電話,讓他幫忙取錢,每筆錢可以得到2%至4%的酬勞。
隨后,俞某伙同汪某按照阿兵的指使,將一些賬戶里的錢通過網上轉賬到阿兵給他的銀行卡里,然后到自動取款機上提出現(xiàn)金,并送到珠海的一家商社,再由商社轉交給阿兵。俞某只知道這些錢是阿兵的詐騙所得,但并不知道他們怎么詐騙,甚至連他們的真名也不知道。
今年初,電話欠費詐騙案正肆虐京城。3月3日一早,趙先生在家中接到一個錄音電話,說他的電話欠費,必須立即交錢,否則停機。趙先生根據(jù)電話指示打過去查詢,對方一個女子說趙先生的個人信息泄露了,被人冒名辦了電話。在趙先生說要報案后,她表示把電話轉到法院。很快,一個操著廣東口音的女子自稱是法官,說趙先生的案子已經立案,而且他還被人冒名開了很多銀行賬戶用來洗黑錢,所有他名下的賬戶都要凍結。她讓趙先生把自己的存款匯到法院的安全賬號。隨后,趙先生按照對方的要求,把30萬元存款匯去。事后發(fā)現(xiàn)自己被騙立即報案。
除了趙先生之外,在今年2月至3月間,還有3名事主被以同樣的方法騙走2萬至16萬元。而這些錢正是俞某認識的阿兵在境外通過電話操控詐騙所得。讓俞某幫忙轉手取錢正是他們逃避打擊的脫身之術。
在接到趙先生等人的報案后,警方通過調查資金去向及調取銀行取款的監(jiān)控錄像,鎖定了俞某、汪某兩人,并到珠海將兩人抓獲歸案。
在法庭上,俞某、汪某二人自認為沒有實施詐騙,只是幫朋友取了一些錢,得到勞務費而已。
法院認為,俞某伙同汪某受他人指使,在明知他人實施詐騙行為的情況下,仍為其支取贓款。兩人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均已構成詐騙罪。而且兩人都是在刑滿釋放后5年內再犯罪,應從重處罰。以詐騙罪判處俞某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并處罰金一萬余元。判處汪某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9000元。
據(jù)記者了解,俞某、汪某兩人只是電話欠費詐騙案的“馬仔”,除了拿到幾萬元的好處費之外,絕大部分錢款都到了主犯手中。(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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