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稱西班牙將是歐洲最后一個走出經濟危機的國家,相對于中國國內經濟高速穩(wěn)定增長,生活條件越來越好的情況,許多旅西僑胞有了回國定居的打算。同時,第一代西班牙華人移民經過艱苦奮斗創(chuàng)業(yè),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基礎,有條件在中國的家鄉(xiāng)購置房產并且定居下來。
最近一個階段如何申請回國定居,在中國的法律政策上有哪些要求,成為僑民們比較關心的問題。記者就此問題咨詢了中國律師事務所的季律師,季律師給出了詳細的解答。
季律師介紹,根據國務院僑辦國內司、公安部六局、外交部領事司《關于旅居外國中國公民申請回國定居的意見》({91}國內政會字第031號),華僑要求回國定居的,審批程序如下:
1.華僑向中國駐外使館或領館申請回國定居的,中國駐外使館或領館可直接與國內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僑務辦公室聯系,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僑務辦公室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同意并辦妥《華僑回國定居證》后寄中國駐外使領館或領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或領館通知華僑本人回國定居。
2.華僑本人或者由其國內親屬向擬定居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的,其申請一律轉送當地政府僑務辦公室,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僑務辦公室公安等有關部門同意并辦妥《華僑回國定居證》后寄往中國駐外使館或領館,由中國駐外使館或領館通知本人回國定居。 (摘自:西班牙《歐華報》/正劍)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