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6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6日刊出署名富權的文章說,民進黨為反對兩岸經(jīng)濟合作框架協(xié)議“ECFA”,目前正“雙管齊下”:一是同意蔡英文與馬英九進行辯論,二是要聯(lián)同“臺聯(lián)黨”進行“ECFA公投”。民進黨自以為得計,但這兩種手段都是“雙面刃”,在難以發(fā)揮原定作用之際,還將反過來狠狠自砍一刀。
文章摘編如下:
民進黨為反對“ECFA”,目前正采取“雙管齊下”手段:其一是終于同意蔡英文與馬英九進行“ECFA辯論”,其二是要聯(lián)同“臺聯(lián)黨”進行“ECFA公投”。民進黨自以為得計,但其實這兩種手段都是“雙面刃”,在難以發(fā)揮民進黨原預定的作用之際,還將會反過來狠狠地自砍一刀。
一直拒絕與馬英九進行“ECFA辯論”的蔡英文,突然同意進行“ECFA辯論”,是有其緊密算計。
其一、蔡英文有可能是要為自己是否帶職參選“五都”的爭論轉移視線,除了是可以轉移她是否應參選新北市長爭論的視線之外,還將因“黨主席對黨主席”辯論的態(tài)勢,可進一步鞏固她是臺灣地區(qū)最大“在野黨”的黨主席的政治形象。
其二、蔡英文是要借此為自己的《十年政綱》造勢,冀望能借此鞏固自己在民進黨內的領導地位,證明她是除了是可以總綰選戰(zhàn)并能打勝仗之外,還是能令民進黨可保持是一個精于論述的政黨的傳統(tǒng)的“傳人”,強化自己在民進黨內的歷史地位。
其三、蔡英文也是要借此為“ECFA公投”造勢,以對“ECFA”的議題進行“雙英辯”,炒熱“ECFA公投”的話題。
其四、奪回批判“ECFA”的主導權和正當性,在經(jīng)過馬團隊密集倡導后,臺灣民眾對“ECFA”議題逐漸普遍轉持正面態(tài)度,這對民進黨頗為不利,蔡英文仗著自己是國際貿易法學博士出身,熟悉“WTO”規(guī)則,力圖在“雙英辯”中辯贏馬英九,以挽回頹勢,轉而緊握反對“ECFA”的主導權和正當性。
但是,蔡英文絕不會在“雙英辯”中撈到什么政治資本。這是因為,只要馬英九拋出蔡英文在任當局“陸委會主委”時,二零零一年八月主導“經(jīng)發(fā)會”的兩岸經(jīng)貿關系部分,通過相關決議,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來取代李登輝的“戒急用忍”,并推動“小三通”及春節(jié)臺商包機直航,及蔡英文在任“行政院副院長”期間,二零零六年七月連同蘇貞昌主持“經(jīng)續(xù)會”,強力主導會議通過一系列較為有利兩岸經(jīng)貿發(fā)展的“共同意見”,尤其是否決了陳水扁“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決策,迫使其將之修正為“投資臺灣優(yōu)先,有效開放”,并強勢地主導將原在“兩岸組”遭到刪除的撤銷臺商赴大陸投資百分之四十上限規(guī)定議題,在“財金組”列為“其它意見”。這些事實,就可達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之目的,蔡英文將無法招架。
至于“ECFA公投”,民進黨的如意算盤是敲得很響的。其“最高目標”,當然是要希望能通過“公投”來否決“ECFA”。而其“最低目標”就是即使“公投”未能過關,也要造成一種宣傳攻勢,來干擾“ECFA”的談判和簽署。
然而,民進黨無論是“最低目標”還是“最高目標”的算盤,都是打不響的。先說“最低目標”,關鍵是時間上趕不及。從目前情況看,經(jīng)過兩次協(xié)商,兩岸對“ECFA”的差距正進一步拉近。尤其是胡錦濤提出“在商談過程中,我們會充分考慮臺灣同胞特別是臺灣農民兄弟的利益,把這件事辦好”,溫家寶提出“讓利說”,王毅也提出“五項保證”后,“ECFA”協(xié)商中的一些難點,已經(jīng)消除。因此,完全可以趕及在今年五、六月中舉行的第五次兩岸兩會領導人商談上簽署。而在屆時,民進黨與“臺聯(lián)黨”合作的“ECFA公投”,將有可能連第一階段聯(lián)署也未能完成,更遑論是第二階段聯(lián)署,以至是進入實質性的“公投”實施程序了。即使“ECFA公投”能夠通過“投審會”審查并進行“公投”,也只能是“馬后炮”。因此,民進黨要借“公投”來干擾兩岸“ECFA”協(xié)商,是不切實際的。
當然,民進黨仍可借著“公投”,對“ECFA”的后續(xù)協(xié)議協(xié)商,及早期清單的實施予以干擾,但隨著“ECFA”的實施,其對臺灣經(jīng)濟的推動效益將得以充分顯示,臺灣民眾也將看到實施“ECFA”的好處,就使人產生民進黨反對“公投”是為反對而反對,因而將不但是干擾不了“ECFA”的實施,相反還將令民眾看清民進黨的嘴臉,更為反感。
再說“最高目標”。誠然,倘若“ECFA公投”獲得通過,就須按照島內“公民投票法”的規(guī)定,“行政院”必須在三個月內研擬并向“立法院”提請法案,“立法院”必須在下一會期內通過“法案”。否則,“行政院”和“立法院”都被視為“違憲”!靶姓骸敝亟M還是事小,因為馬英九只需任命新“行政院長”進行“組閣”就是了。而重選“立委”,以現(xiàn)時藍綠兩陣營的態(tài)勢,藍營恐將失去對“立法院”的控制權。
但以過去四次“公投”的經(jīng)驗看,由于“公投法”所設定的幾道“門檻”,尤其是“投票率”和“贊同率”都甚高,民進黨要想“ECFA公投”能夠獲得通過,應是絕無可能。倘若其提出的“ECFA公投”議題遭到否決,就等于是臺灣主流民意支持“ECFA”,這正是“雙面刃”的吊詭之處。何況,按“公投法”規(guī)定,一項“公投”議題遭否決后,在三年內不得就同一議題再次提出“公投”,這就將等于是收繳了民進黨三年內反對“ECFA”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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