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9日電 深圳日前公布防范“裸官”海外轉(zhuǎn)移不法所得的實施細則,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9日刊文說,中國官員受賄最常見做法就是把貪污所得轉(zhuǎn)移給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有專家認為,深圳一向是中國改革前沿地,這回針對“裸官”的新規(guī),若執(zhí)行順利且有效,可被推廣到中國各地,對深圳乃至整個中國的民主監(jiān)督進化有益處。
文章摘編如下:
深圳市自去年11月明確“裸官”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部門的班子成員后,前日(7日)又公布了該規(guī)定的實施細則:在市、區(qū)兩級建立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出國(境)情況年度報告制度。
所謂“裸官”,就是指配偶子女均移居國(境)外、獨自一人留守國內(nèi)的中國官員。
前日發(fā)布的《關于深入貫徹落實加強黨政正職監(jiān)督暫行規(guī)定的若干實施意見》(下稱《意見》)除了提出了以上實施細則外,也對干部的選拔任用、領導班子分工、市區(qū)各部門的職責權限,以及工程發(fā)包、土地使用和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等諸多方面進行了細化。
廣東省近期爆出多名高官貪污受賄而落馬,其中包括被“雙規(guī)”(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交代問題)的中山市原女市長李啟紅。據(jù)報道,李啟紅家族財富估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下同),這種“一人當官,全家受益”的創(chuàng)富模式帶有強烈的權力印記。
深圳一名不愿具名的資深政治觀察家接受本報訪問時說,深圳在市、區(qū)兩級建立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出國(境)情況年度報告制度,就是要告訴那些貪官,一人當官,或許可以全家受益,但若被查處,卻不能一人在中國承擔、全家在海外逍遙。
一年多以來,廣東的反貪行動風行雷厲,除了李啟紅,落馬的還有原深圳市市長許宗衡、原廣東省政協(xié)主席陳紹基、廣東省原紀委書記王華元以及曾給自己定下6000萬元“受賄目標”的韶關市原公安局局長葉樹養(yǎng)。
中國官員受賄最常見的做法就是把貪污所得轉(zhuǎn)移給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即便官員本身最終被查處,家人也不會一無所獲。深圳也因此推出了以上針對“裸官”的規(guī)定。
專家指出,深圳一向是中國改革的前沿之地,這回針對“裸官”的新規(guī),若執(zhí)行順利且有效,可被推廣到中國各地。
據(jù)報道,深圳各區(qū)、市與單位今年5月31日前已對本區(qū)、本單位班子成員配偶和子女在國(境)外定居等情況進行了一次自查,自查情況已報市委組織部門。而在市、區(qū)兩級建立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出國(境)情況年度報告制度,是為了避免官員在情況有變時不即時上報。
受訪深圳政治觀察家說,《意見》看起來雖然冗長沉悶,甚至有點瑣碎,但有實際意義,它明確地指出在一些關鍵領域什么是官員應該做的、什么不可以做的,對深圳乃至整個中國的民主監(jiān)督進化有一定的益處。(楊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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