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發(fā)銀行原副行長王益涉嫌受賄1190萬元一案,目前正在本市一中院審理。
畢業(yè)于北京大學的王益,案發(fā)前不但有中國證監(jiān)會原副主席、國開行副行長的耀人光環(huán),而且還被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聘為博士生導師,并協(xié)助創(chuàng)辦了光華EMBA。王益其人,大概是一個“有情有義”、“知恩圖報”的人。這一點,從他事發(fā)被調查時,讓央視美女主播劉芳菲把他讓行賄人李濤給劉的200萬元購房款還給李濤,并讓劉給了李濤4萬元利息,成功地“拯救”了一位央視女主持人和自己的前女友,可以得到證明。比起山東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副省級)2007年7月指使親信在情婦柳某的轎車上安裝爆炸物把她當街炸死,以及近日浙江溫州甌海區(qū)委書記謝再興怒殺老下級情婦邵某并拋尸大海,顯然,“無情郎”與“有情人”有云泥之判,柳某、邵某只能在陰曹地府自怨自艾遇人不淑,劉芳菲或可額手稱慶。
王益更讓人“感動”的地方,還是對北大的情義。他從一個“樂盲”突然變得有了“音樂靈感”,創(chuàng)作大型交響樂《神州頌》,并把創(chuàng)作成果歸結為6年北大教育給他的影響。一直以來,一個人有了成就,取得成功,都愿意提及學校的影響,或家庭、組織對自己的幫助。而學校、家庭、組織也都樂于“笑納”,更有具體的師長、親人或負責人挺身而出,大談好學生、好丈夫(媳婦)、好同志的成長經(jīng)歷。但是,一旦這個人從好變壞,比如變成正在受審的王益,或已經(jīng)雙規(guī)的謝再興,這些人似乎一下子像從石頭縫里蹦出來的,成為無人認領的“失物”。
劉少奇同志曾經(jīng)說過,有一些人手伸得特別長,把一切功勞歸于自己,把一切過錯歸于別人。在我看來,出了一個好人,大家都出來說和自己有關系,出了一個壞蛋,集體失語,這起碼違反了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好像已經(jīng)多年不講唯物辯證法了,不講內外因,不講主客觀。不久前,原共青團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市政協(xié)常委王亞麗“造假騙官”真相大白。一個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村大姑娘,竟然能夠通過身份、年齡、履歷、檔案造假,當上地區(qū)高官。怎么考察的,誰承擔提拔的責任、用人的責任、監(jiān)督的責任,統(tǒng)統(tǒng)沒有下文了。
從王益到謝再興,無論是大官還是小官,只要是人,就都有犯錯誤或犯罪的可能。不管是學校或組織,都不能保證自己教育、培養(yǎng)的人一個都不出問題,個個都成為棟梁。但是,我們需要好好研究這些人的問題是怎么出來的,找到防止問題鬧到難以收拾的對策和辦法。據(jù)報道,謝再興“一直是組織部門重點培養(yǎng)對象”,他當三門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時,就和擔任團縣委副書記、書記的邵某相好,且有七八年時間,在臺州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或說是“公開的秘密”。官員出了問題,不能都推給組織部門,謝再興本人就曾掛職任浙江省委組織部組織處副處長。組織部門也是由具體的一個個人組成的,“重點培養(yǎng)對象”出了問題,也應當有具體的人承擔培養(yǎng)責任、用人責任。只有讓培養(yǎng)、用人的人都負起責任,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培養(yǎng)、用人失誤!√K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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