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法官有兩面人生。小圈子外,冠冕堂皇,正人君子;小圈子內(nèi),漆黑一團,腐敗透頂。八小時內(nèi),受人尊敬;八小時外,醉生夢死!2月21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錢鋒對問題法官作出了這番描述。(《重慶晚報》2月22日)
錢峰院長對問題法官的“畫像”入木三分。這番慷慨陳詞并非心血來潮,而有著很強的針對性。因為重慶去年那場聲勢浩大的“打黑”風暴中,該市高院原副院長張弢、原執(zhí)行局局長烏小青等法官就是因為搞“小圈子”、充當黑社會的保護傘而從“審判席”走上了被告席。
法官搞“小圈子”腐敗的一般途徑是:利用合法的司法程序為枉法裁判作掩護。盡管我國的《法官法》等法律都為法官工作規(guī)定了相應的程序,但是這些司法程序如果被“小圈子”所利用,就能夠把灰色的權(quán)錢、權(quán)色交易“洗白”,從而為枉法裁判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法官“小圈子”腐敗的可怕之處,即在于此。
依靠法院內(nèi)部的審判監(jiān)督,依靠法官加強學習、增強修養(yǎng)、自覺預防形成“小圈子”,有一定效果。但實踐證明,破除法官“小圈子”僅靠自律顯然不夠,更多還得依靠他律,即通過審判公開讓公眾參與審判監(jiān)督,將法官的一言一行、八小時內(nèi)外全部置于公眾的監(jiān)督之下,使其不能、也不敢結(jié)成“小圈子”。更重要的是,審判公開不僅包括公開開庭,而且包括公開立案、公開舉證和質(zhì)證、公開宣判等審判工作的整個過程。
須知,陽光是殺死細菌、消除一切小圈子的最佳良藥! (瞿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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