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職業(yè),都應有能進能出的機制,才能保持競爭的活力,公務員也不例外。建立公務員的正常退出機制已經迫在眉睫。
廣州開除35名政府工作人員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廣州市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察局局長謝寶懷透露說,曾在上班時間發(fā)現政府工作人員上QQ聊天、看電影等現象,現在已經有35名政府工作人員因不作為或者亂作為而被開除。
35名公職人員被開除,在當前的用人機制下,無疑算得上是件大事。特別是放到公務員考試報名人數屢創(chuàng)新高的大背景下,至少透露出了一個信息:“金飯碗”也有被打破的時候。
遺憾的是,這35名公職人員到底是因為什么樣的不作為或者亂作為而被開除,信息沒有公開,公眾也就無法知曉。如果說上班期間上QQ聊天、看電影也是一種不作為,但這種過錯似乎還不必上升到開除的問責力度,因而,35名公職人員被開除的背后,應該隱含著很嚴重的不作為或亂作為的事實。
按照《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開除是最嚴厲的紀律處分,除非公務員違紀行為特別嚴重,否則很少使用。也正是因為此,廣州開除35名公職人員才引起廣泛關注。其實,不光開除,即便是辭退、辭職等正常的退出行為,在公務員中也很少出現,究其原因即在于,缺乏一個公務員正常退出的機制。據人事部統計,公務員辭職辭退制度自1996年實施至2003年的8年間,共有19374名不合格公務員被辭退,年均不到2500人。按照全國近500萬公務員計算,公務員年辭退率僅約0.05%。而如果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辭退的規(guī)定,如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不適合繼續(xù)在機關工作的,相信公務員中需要辭退的恐怕遠遠不止0.05%。
缺乏正常的退出機制,使得辭職、辭退、開除等本應是常態(tài)的退出行為,現在卻變成非常態(tài)的特殊化行為,這直接導致公務員隊伍急劇膨脹,同時也帶來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工作現狀。有些人因為能力問題或者其他原因,不適合繼續(xù)留在公務員隊伍中,卻仍然混在其中;有些人想辭職跳槽,卻受限于工作年限的習慣性限制——服務不到五年,公務員自己想退也很難得到批準;有些人下海經商,卻要為其配套不公平的國民待遇,像某市公務員自愿辭職創(chuàng)業(yè),除發(fā)給辭職金外,最高還可獲獎20萬元。
任何一個職業(yè),都應有能進能出的機制,才能保持競爭的活力,公務員也不例外。而且從世界其他國家公務員管理的潮流和趨勢而言,建立起像企業(yè)那樣的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聘任制,已成為共識。盡管我們目前還不具備這樣的條件,但建立公務員的正常退出機制已經迫在眉睫。之所以喊了這么多年,卻始終“只聞樓梯響”,一方面與這背后牽涉的利益平衡有關,另一方面恐怕也是傳統用人制度的慣性使然。
換言之,我們的用人觀念多少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即使明知有些人不適合做公務員,但沒人愿意出面打破傳統慣性。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更希望廣州開除的35名公職人員是基于公務員退出機制的考慮,而不只是一次簡單的行政紀律處分。(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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