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打黑,連帶讓律師這一職業(yè)的曝光率增加了不少。先是為涉案人辯護的律師被部分網民指為“狗頭軍師”,評論家呼吁公眾給這些律師一點掌聲;當下又“驚曝‘律師造假門’”,教唆犯罪嫌疑人偽造證據以減輕罪責的北京律師李莊被捕。(《中國青年報》12月14日)
在當初評論家呼吁公眾給“打黑案”律師一點掌聲時,筆者就曾撰文質疑,認為這種呼吁存在對律師這一職業(yè)進行道德拔高的危險。我的基本判斷是:律師的職責是依法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以獲取報酬,他和自己的當事人是一種互利合作的關系,與公眾利益可能有關也可能無關。把一個原本中性十足的職業(yè)批得多么“輕賤”是“求全之毀”,贊其多么“高尚”,也是“不虞之譽”。在我看來,無論從道德上拔高或貶低律師,對這一職業(yè)的發(fā)展都有害無益。
現在事實的發(fā)展似乎在印證著筆者的判斷。新聞中說:重慶打黑除惡進入司法程序后,“到重慶代理涉黑訴訟”一時成律師界熱門,許多北京律師如趕場般云集重慶,尋找開展“業(yè)務”的機會。這足以說明,公眾不應謾罵熱心涉黑訟訴的律師,但也沒必要送上褒美和掌聲,律師們辯護也是謀利行為,只不過其謀利為法律所認可罷了。只要認同律師本來是個中性職業(yè),就應承認,在重慶打黑除惡進入司法程序后,北京律師云集重慶實在是個正常不過的現象。問題是,現在曝出了“律師造假門”,這也正常嗎?
恕我說句坦率的話:這也沒什么可奇怪的。這個世界上有許多職業(yè),律師既然只是其中一種,并不天生高尚,別的職業(yè)會出現造假,律師就偏偏能夠獨善其身?筆者特別強調律師造假不值得驚訝,并不是為律師辯護,而是為了給堵住律師造假的空間找到正確的辦法。如果我們面對律師的造假大驚小怪,指責律師“怎么能這樣”,那就會重犯將律師這一職業(yè)泛道德化的錯誤,并導致看錯病、開錯藥。
事實上這種錯誤已經出現了。重慶政法系統(tǒng)的一位官員對記者痛批律師造假,說“所造成的災難全由國家和民眾來承受,公信力弱化由政法機關來承受,從眾心理、潛規(guī)則沖擊著黨和政府的形象,讓黨和政府來埋單!”這番話給人的印象,仿佛律師造假純粹是在跳“獨舞”,但事情往往并非如此簡單。12月14日的《中國青年報》報道了遼寧撫順的“馳名商標假案”,同樣是多名律師涉案。“馳名商標假案”一般流程是,尋求法院對馳名商標司法的認定,再憑借司法認定,進而套取政府高額獎勵。而這樣一個過程,單憑律師怎能搞掂?事實是“馳名商標案”牽出了幕后涉嫌受賄的多名法官。
律師也是人也想追求利益最大化,產生造假沖動很正常,但如果法律沒有漏洞,司法體系足夠健全,他即使有這種沖動,又到哪里去突破呢?
重慶打黑案初起時,輿論有對律師道德拔高的傾向,“造假門”之后,輿論可能轉而傾向于對律師職業(yè)從道德上貶低,然后試圖進行道德重塑,而最核心的問題卻被拋在一邊。這是非常讓人擔憂的事情。黃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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