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阜新干部淫亂被拘
在網(wǎng)絡實名舉報,警方稱涉嫌誣告陷害
吳偉
- “阜新政法委副書記被實名舉報”追蹤
昨日11時,經(jīng)家屬證實,網(wǎng)絡實名舉報阜新市政法委副書記吸毒淫亂的舉報人上官宏祥,已被阜新市警方以涉嫌誣告陷害而刑事拘留,通知書已下達上官的父親。上官宏祥現(xiàn)被羈押于阜新市看守所。
經(jīng)目擊者和親屬證實,上官宏祥是于12月1日13時許在北京市勁松附近的一家賓館內被警方帶走的,同時被帶走的還有其女助手尹東方。目前,尚無尹東方也被刑拘的消息。
上月初,上官宏祥網(wǎng)絡實名舉報遼寧阜新市政法委副書記于洋聚眾吸毒淫亂,并拿出女當事人的書面說明、錄音及一些現(xiàn)場物證。
昨日11時,上官宏祥父親上官衍太在電話中稱,該通知書由阜新市公安局下達,刑拘證原文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1條之規(guī)定,我局已于2009年12月2日(未填)時將涉嫌誣告陷害的上官宏祥刑事拘留,現(xiàn)已羈押在阜新市看守所!
上官衍太稱,警方1日中午1點帶走上官宏祥,2日幾時下達刑拘沒有填,3日早上才送到家屬手中,有超過24小時問詢時限的嫌疑。
目前,阜新警方尚未對刑拘上官宏祥作正式說明。
11月17日,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秦憲章曾表示,調查結果顯示舉報內容為假。此言一出,即被輿論質疑下級警員調查上級政法委副書記是否能得出公正結論。19日,該市市委書記姚志平即親任組長成立專案組重查此案。
根據(jù)有關法律,誣告陷害罪為公訴指控,公安機關有權對當事人刑拘。而誹謗罪作為自訴指控,需被害人直接到法院申請立案。(記者吳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