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烏魯木齊電(記者 冀江彤)近日,新疆警方集中銷毀了10265支各類槍支,其中新疆公務用槍單位上繳的各種制式報廢槍支為3333支,其余為散落在社會上的槍支,占整個銷毀槍支的65%以上。
新疆公安機關共收繳各類槍支6932支(其中軍用槍473支、小口徑槍1211支,獵槍1482支、氣槍1991支,其他自制、仿制、改制槍1775支),各類子彈355587發(fā)、仿真槍12063支、管制刀具30843把。此外,三年內共查破涉槍案件83起,打擊處理各類涉槍違法犯罪嫌疑人95人。
自治區(qū)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程浩斐說:“收繳、銷毀社會上非法持有的槍支和歷年來繼續(xù)老化報廢的槍支,是公安機關根據(jù)國家《槍支管理法》實施的一項重要工作。今后警方將進一步加大槍支彈藥管理力度,嚴防槍支散落社會上,造成涉槍案件的發(fā)生”。
2007年以來,新疆各級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涉槍犯罪活動嚴打高壓態(tài)勢,每年都開展一次治爆緝槍專項行動,最大限度的把社會上非法持有的槍支收繳起來,集中保管、銷毀,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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