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落馬的云南省麻栗坡縣原縣委書記趙仕永因為向記者發(fā)表一番“貪腐感言”,被人冠以“溫和腐敗”新名詞的發(fā)明者而名聲大噪。他的自我辯白一時間成為坊間的笑柄。但我們不能一笑了之,分析其從一名頗有勤政之名的“能吏”墮落為一名貪官的軌跡,分析其貪腐背后的心理動因,對從制度上杜絕腐敗,從而“懲前毖后,教育他人”不無參考價值。
據(jù)了解,麻栗坡縣是國家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2002年12月,趙仕永到麻栗坡縣任縣委書記時,該縣的全年財政收入位居文山州倒數(shù)第二名。趙仕永到任4年,帶領(lǐng)全縣人民勵精圖治,到2006年底,麻栗坡縣的財政收入已躍居文山州第三名。但趙仕永在為民謀利的同時,也大肆為自己撈錢。他收受了在麻栗坡縣搞開發(fā)建設(shè)的20多位老板送給的包括“年節(jié)禮金”在內(nèi)的400多萬元賄賂款;以購買個人用品開成公務(wù)開支發(fā)票報銷的手段,貪污公款50多萬元。
以勤政與廉潔兩個特點作為縱橫坐標,有人將官員分成四類:一是能干勤政,同時廉潔奉公的;二是能干勤政卻也貪腐的;三是庸碌無為卻廉潔的;四是庸碌無為而貪腐的。老百姓評價最低的是后面兩類,最痛恨的是第四類,不給老百姓辦事,“毫不為人,專門利己”者。對第二類官員,如人們對云南省原省長李嘉廷、紅塔集團原老總褚時健等,老百姓似乎有某種程度的寬容與諒解,趙仕永的為官特點似乎是第二類,即能干而貪腐。所以,他的落馬,在當?shù)仡H受同情。這反映了老百姓的善良,也流露出對現(xiàn)實的某種無奈。這種對“能吏”腐敗的寬容,正是趙仕永“溫和腐敗”論出籠的社會氛圍,在社會心理學(xué)上,叫“社會態(tài)度”;這也是他走向貪腐之途的主要心理依據(jù)及行為動機之一,他就是用這種心理來消解自己的犯罪感,為自己的貪腐行為找到合理解釋的。
其次,“溫和腐敗”論者的第二種心理動機是一種補償心理。按照美國心理學(xué)家馬斯洛的需要五層級學(xué)說,人的需要從低到高、從物質(zhì)到精神分成五個等級,低層次需要得到滿足后,才能上升到高層次需要。當高層級需要得不到滿足,就會退而求其次,從其他需要上找補償。一些“能吏”,其勤政的動機除了為老百姓、為社會辦些實事外,也有“建功立業(yè)”、樹立政績、從而在仕途上步步高升的愿望,達到實現(xiàn)自我價值的最高境界,這是無可厚非的。但就我們目前的干部評價機制、升遷道路來說,政績甚至老百姓的“口碑”并不是惟一決定的因素,還有諸如年齡、學(xué)歷、人際關(guān)系、上級的賞識等等似乎也相當重要。加上官員退職后又沒有如西方國家的官員的出路,如到大學(xué)任教、到公司和一些民間組織任職等,一些升遷無望的官員就把在位時多撈點錢作為仕途虧空、預(yù)備退職賦閑的“精神補償”。
基于以上分析,我認為,為了鏟除“溫和腐敗”論產(chǎn)生的社會心理土壤,為了消除官員“溫和腐敗”式的自欺欺人心理,也為了避免許多有能力、有作為的官員重蹈趙仕永們的覆轍,我們應(yīng)該在干部任用制度、反腐理論建設(shè)、輿論引導(dǎo)方面實行改革和創(chuàng)新。在輿論評價上,對落馬的官員要客觀公正、功過分明。任用提拔干部要真正實行“德才兼?zhèn)洹钡臉藴,既不能求全?zé)備、埋沒人才,也不要偏愛護短、縱容包庇。同時,還應(yīng)盡早實施官員財產(chǎn)申報、任后審計制度,使其誠實做人、干凈為官;任用干部要公開、民主,任前、任中、任后都要征求群眾意見、參考輿論評價。這樣,既有激勵措施,又有監(jiān)督機制,才能保證我們的干部能進能退、善始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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