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進程,在新中國六十年之際來到了加速前進的關口,與上層主導深化的“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相呼應,在民間,一個中國特色的公民社會正在蓬勃興起。
六十年來,更多的中國人從不會說、不能說、不敢說,到珍視的表達權,勇敢并益發(fā)熟練地發(fā)出聲音;汶川地震、北京奧運讓二00八年的中國被命名為“公民元年”,中國人在積極投身社會、國家事務中重新認知生命的尊嚴與價值,喚醒的公民熱情,為社會增添了無盡的活力;越來越多的中國人,用自己的眼睛注視國家、社會的各個角落,它們匯聚成一股空前的參與、建設和監(jiān)督的力量,讓中國走到陽光與目光下,不斷探尋各方的良性互動,以求形成社會向上的合力。
中國因此而不同。
今日起我社將推出《公民社會系列》三篇文章,希望引起看向未來者的關注。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二日電 題:中國人大聲說話 表達權從“解凍”到“解放”
中新社記者 德永健
時間已過去近六年,“熊德明”這個名字還是會不時地被提及。二00三年,這位割完豬草回來的重慶山區(qū)農婦面對前來視察的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鼓足勇氣反映當地包工頭拖欠農民的工錢一直不還,孩子們的學費都受到了影響……
質樸的“大實話”讓熊德明一家當晚就拿到了拖欠一年之久的工錢,也成為為農民工追討欠薪的“風暴”起點。各地政府此后紛紛出臺針對欠薪企業(yè)主的懲罰措施,保證農民工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初中文化的熊德明或許不知道表達權為何物,但毫無疑問,她在六年前引發(fā)一場“風暴”的表白,是在行使表達權這一公民基本權利。然而,對于習慣于在公共場合保持沉默的多數中國人而言,謹言慎行、只做不說被看作是當然美德。在新中國成立后的很長一段時間,“全能”政府幾乎替代了社會表達,普通民眾的表達空間和渠道幾近于無。
一九七八年改革開放大幕拉開,長期遭到鉗固的表達權隨之“解凍”。在一場轟轟烈烈的“真理大討論”中,從中央到地方,從精英分子到普通民眾,中國人心中壓抑已久、關于改變現狀和追求新生的愿望和想法在討論中噴涌而出,幾經交鋒和凝結,“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成為共識,某種程度上,這不吝是在意識形態(tài)領域為即將啟程的改革開放“保駕護航”。
其后,伴隨中國政治體制變遷和市場經濟發(fā)展,將表達權從“解凍”推向“解放”。北京大學公民社會研究中心名譽主任李景鵬教授指出,“隨著社會利益主體日趨多元化,政府一手包辦民眾利益表達的做法越來越行不通,必須考慮到民眾對自身利益表達的強烈愿望!
這種強烈的表達愿望需要暢通的表達渠道才能得以實現。上世紀九十年代末,互聯網適時地出現了。發(fā)言可用匿名,電腦觸手可及,網絡容積海量,安全又便利的表達方式讓中國“沉默的大多數”樂于在網上潛出水面,在鍵盤上敲出心里話——網絡一躍成為最受青睞的表達渠道。
進入新世紀,中國網民人數激增,個人花在網上的時間更多,由此虛擬空間聚集的表達意見轉為現實社會民心民意的速度日漸縮短,對特定事件乃至政府決策所施加的影響卻與日俱增。二00七年,這種影響力達到一個峰值。
這一年,年初有網民率先爆出的“重慶最牛釘子戶”事件,年中有廈門百萬市民借助網絡呼應的抵制PX化工項目事件,年末有眾網民一路打假到底的陜西“華南虎照片事件”,這些焦點事件的背后,無一不閃現民眾在網上行使表達權的身影。
同在二00七年,“表達權”三個字出現在了中共十七大近三萬字的報告中,這是該名詞第一次被寫進黨代會報告,與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一道,以“公民四權”的姿態(tài),在中國主流意識形態(tài)中占了一席之地。
十七大后,與表達權相關的學術討論變得更加公開。二00八年二月,《人民日報》刊出一篇名為“解放思想首先要解放表達”的文章,各界為之側目;今年一月,中共北京市委機關報七天之內接連刊出兩篇理論文章,就言論自由的普遍性和相對性展開爭鳴,引導讀者更加深入地理解公民在行使表達權時的義務和責任。
隨著表達權日益受官方重視,為更多民眾熟知,它在現實社會的影響力正逐漸跨越政治和學術領域,向社會生活的細微處延展。上海市人大在制訂該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時,專門邀請中小學生對條例草案發(fā)表意見。一位女高中生“希望學校不要張榜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名次”的心里話,在條例中赫然可見!
奧運會前夕,北京一座擁有三十多萬人口的大型社區(qū)行使表達權,建議建設中的地鐵市政工程在該社區(qū)增設一站。相關職能部門在聽取居民意見后進行了研究論證,將這個虛擬的社區(qū)話題變成了一座真實地鐵車站。
如今,如何切實保障公民表達權已被官方提上日程。今年四月,首次公布的中國人權行動計劃重點闡明了四項具體保障措施,承諾將加強保障新聞機構和記者的合法權利,完善互聯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增強社會自治功能,發(fā)揮社會組織在反映民意訴求方面的積極作用,并且將“進一步拓寬和暢通信訪渠道”。
在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列舉的保障措施進一步細化之際,在表達權從“解凍”走到“解放”、再發(fā)展到“加強保障”的今天,首當其沖的是加強該權利的法律保障!耙坏┯辛朔杀U,表達權就不再是一些人眼中可有可無的東西!崩罹谤i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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