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達賴集團到處宣揚其“民主成就”,西方一些勢力也極力往達賴集團身上涂抹“民主”油彩,仿佛這個1959年因為反對西藏民主改革而發(fā)動武裝叛亂、背叛祖國的流亡集團,已經修煉成西方式民主的“楷模”。近來,十四世達賴喇嘛更煞有介事地宣稱他已經“半退休”了,將來還要“徹底退休”,把權力交給“由人民選舉產生的政府”,為此,11月間達賴集團還在印度專門開了一個討論未來前途的“特別大會”。6天會議作出的決議卻是:“一致認為達賴喇嘛是境內外西藏人民的最高政教領袖”,“全體藏人一致尊重和支持達賴喇嘛在任何時候做出的任何決定”,“特別大會強烈呼吁達賴喇嘛不要退休或半退休,要繼續(xù)領導西藏人民”。一些人還苦苦請求達賴“不要發(fā)表半退休的聲明”,因為這會讓流亡藏人和境內藏人“泄氣”。在這一片“勸進”聲中,達賴一改幾天前的口風,堂而皇之地宣布“我不會退休”,將在“有生之年”為藏人工作。達賴的這套表演,使不明其就里的人們大感驚訝。其實,對達賴集團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幾十年來達賴集團一直就是這樣干的,它的政教合一專制本質從來就沒有改變過。
一、苦心炮制達賴專制的“法理”
達賴集團叛逃五十年來,為了討好西方,也學得些許“三權分立”的詞藻,但這些詞藻的下面卻仍然是從舊西藏延續(xù)下來的達賴喇嘛至高無上的政教合一專制統(tǒng)治。1963年,達賴集團拋出所謂《西藏未來政體及憲法要旨》,明確規(guī)定“西藏政府的主要職權由達賴喇嘛負責”。1991年又制定《西藏流亡藏人憲章》,其第三條規(guī)定,基于“西藏特殊的政教合一之良好傳統(tǒng)”,未來西藏政治是一個“政教合一、民主聯(lián)合的民眾國家”;第十九條規(guī)定,政府最高權力屬于達賴喇嘛所有,達賴喇嘛可以直接或通過所屬機構行使權力和傳達命令,并擁有國家元首名義的特別權力。第二十九條之第四項規(guī)定達賴喇嘛可以變更某個內閣大臣或首席大臣及整個內閣;第三十條規(guī)定,政府一切管理工作均以達賴喇嘛的名義進行。第五十五條之第二項規(guī)定,議會休會期間,若發(fā)生重大緊急事件而必須采取措施時,達賴喇嘛經與議會常務會協(xié)商后,可以發(fā)布具法律效力的法令。此外,依據第九十七條和一百零一條的規(guī)定,達賴喇嘛還分別具有直接任命選舉事務署主管和審計署主管的權力。如此詳盡、系統(tǒng)的規(guī)定,為達賴獨攬大權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哪里還有半點“民主”的影子。
為了證明達賴獨裁的政教合一制度是“最美妙的”,以欺騙海外藏人服服帖帖地聽達賴的話,1993年,“西藏流亡政府”炮制出所謂《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的文件,為舊西藏政教合一制度涂脂抹粉,稱“過去的西藏社會絕不是中國所說的那樣極端殘酷與黑暗”,“社會制度的寬松可以與當時亞洲大部分地區(qū)相媲美”。2000年11月26日,達賴在達蘭薩拉舉行的“西藏政教合一”研討會上聲稱:“政教合一含義廣泛,如能照此實施,未來的西藏就會成為一個幸福的社會。”達賴在這個講話中還故意無視常識、混淆概念,拋出“西方如美國也是事實上的政教合一”理論,不惜把美國也拉下水。
今年11月,達賴集團在內部矛盾加劇的情況下召開“西藏前途特別大會”,再度為達賴維系專制統(tǒng)治“鋪平法理道路”。會議的“五項決定”的第一條要求達賴繼續(xù)擔當“西藏政教事業(yè)的領袖”;第二條又“特別強調”:“全體藏人”一致表示尊重和支持達賴喇嘛在任何時候做出的任何決定。上述種種“規(guī)定”或“決定”確保了達賴繼續(xù)大權獨攬的“合法性”。
二、濃厚的神權統(tǒng)治、家族統(tǒng)治色彩
達賴集團具有濃重的神權和僧人政治色彩。除了達賴本人是理所當然的“最高領袖”外,所謂“西藏流亡政府”的“首席噶倫”桑東和“噶倫”次仁平措也是僧人,還有一個“噶倫”土登龍日也是達賴集團“瓦拉納西西藏高級佛學院”培養(yǎng)出來的。近年來作為達賴私人代表的甲日·洛迪是一名活佛,也曾擔任過“西藏流亡政府”的“噶倫”,F在,達賴集團的偽議會總共43名代表,根據他們的選舉辦法,其中有10個必須來自各教派。這樣的“民主”,也算一大景觀。
達賴集團無法脫掉其代表舊西藏封建農奴主殘余勢力的本色,舊貴族、大家族,尤其是達賴家族長期把持達賴集團核心權力。達賴自己是“最高政教領袖”,掌握最高權力。“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他兄弟姐妹7個,個個發(fā)達。大哥當才活佛曾擔任“駐紐約辦事處”、“駐日本辦事處”主任,全家在美定居。二哥嘉樂頓珠曾數次擔任“流亡政府”“首席噶倫”,是達賴集團中僅次于達賴的二號實力人物,他在印度新德里、噶倫堡、大吉嶺和中國香港等地均有私人住宅。三哥洛桑三旦長期任分管衛(wèi)生的“噶倫”和藏醫(yī)院負責人,其妻子也官至“衛(wèi)生部”秘書長。姐姐次仁卓瑪的丈夫達拉·平措扎西長期擔任分管“內政部”、“安全部”的“噶倫”。妹妹吉尊白瑪是“藏青會”創(chuàng)建人之一,數次出任“噶倫”,擔任設在印度的“西藏兒童村”總管46年,凡外國對達賴集團提供的援助,相當部分由她以“兒童村”的名義接收和支配。弟弟阿里活佛曾任“藏青會”第二任會長,并在“印藏特種邊境部隊”當了5年軍官,退役后執(zhí)掌達賴集團的權力運轉中樞——“達賴私人秘書處”。阿里活佛的夫人仁青康珠當過“印藏特種邊境部隊”女兵連教導員,連任三屆“藏婦會”會長。1993年達賴改組“流亡政府”后,她擔任分管教育的“噶倫”達8年,那些想到歐美深造的在印藏人學生,大多需經她“審定”,這對于把出國留學做為最佳出路的流亡藏人學生來說,此人無疑是掌握了生殺大權。現在這一屆“流亡政府”“噶倫”里面,丹巴次仁是吉尊白瑪的丈夫,達拉·格桑央金是達拉·平措扎西的第二任妻子(次仁卓瑪已去世)。算一算,從“流亡政府”成立至今,十四世達賴家族中先后有7人擔任過“噶倫”和“首席噶倫”,其家族勢力之龐大超過了歷世達賴喇嘛。此外,現在在流亡集團中掌握重要權力的不少人均來自舊西藏大貴族、頭人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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