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有關方面獲悉,安徽省紀委、省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調查組就阜陽“白宮”舉報人李國福死亡事件展開調查,“白宮主人”、阜陽市潁泉區(qū)委書記張治安被停職。
據(jù)悉,6月5日下午,張治安在他的辦公室被安徽省紀委、省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調查組帶走。此前被停職審查的還有潁泉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汪誠、反貪局局長鄭濤。隨后,潁泉區(qū)召開緊急會議,宣布由潁泉區(qū)區(qū)長王玉峰主持工作。
6月初,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主任吳革和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振宇、李娟前往阜陽,找到李國福家屬,就李國福死亡事件、其女婿張俊豪的案件進行法律援助。
6月13日上午,王振宇、李娟會見了當事人張俊豪。據(jù)張俊豪稱,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曾先后兩次找他談話,了解李國福案件。
截至目前,聯(lián)合調查組還沒有與李國福的其他家屬接觸。
鑒于李國福死亡鑒定書不合乎司法鑒定要求,如沒有法醫(yī)簽字、沒有解剖、沒有使用司法專用術語等,3位律師起草了3份法律文書,請求對李國福死亡案件進行調查,對李國福進行尸檢,解除凍結財產(chǎn),返還扣押財物。
目前,3份法律文書已經(jīng)分別遞交阜陽市人民檢察院、阜陽市公安局,檢察院已經(jīng)同意由第三方對李國福進行尸檢。
5月14日,潁泉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俊豪犯窩藏罪、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張俊豪對此不服,已上訴。吳革等3位律師認為張俊豪的窩藏罪、貪污罪不成立,潁泉區(qū)人民檢察院提交的證人證言都是案件利害關系人所作,根據(jù)疑罪從無的原則將為張做無罪辯護。
“從證人的證言看,對張俊豪案的前后舉證有很多矛盾!蓖跽裼钫J為,張案舉證人稱從來沒有招待過區(qū)里或上面來的領導,即使招待也是按食堂標準,從沒送過東西給領導。但在張俊豪在民政辦記的支出賬目上,卻看到有民政辦主任的親筆簽字。(記者 李潤文 譚辛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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