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記者最近在河南省盧氏縣采訪時發(fā)現,縣委常委們還在上世紀50年代末修建的土坯房中辦公,每人兩小間20多平方米,寢辦合一,“墻體盡管涂上了紅色涂料,斑駁之處仍可見不斷掉渣的層層土坯”。7月15日《人民日報》頭版對此做了報道,迅速引起轟動。多家媒體隨后進行了跟進報道,進一步介紹了盧氏縣的一些黨政機關在簡陋寒酸的條件中辦公,而將新增財力用于改善民生的情況,讀來令人感動不已。
上月初,中央紀委、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并通報了河南省濮陽縣違規(guī)修建豪華辦公樓及領導干部住宅等幾起典型案件,全國上下掀起了一場針對黨政機關豪華“衙門”的清理風暴。在這個背景下,盧氏縣縣委常委們在破舊得“不斷掉渣”的土坯房中辦公,與那些以競相興建“小天安門”、“小故宮”、“小白宮”為能事的地方,形成了不啻天壤之鮮明對比。
有人或許會懷疑,盧氏縣委是不是在“作秀”?多家媒體的調查采訪足以證實,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和財政收入的增加,盧氏縣并非沒有能力蓋一個像樣的辦公樓,只是他們深刻地認識到,改善民生遠比改善黨政機關的辦公條件更重要。因此,他們才樂得在早已“落伍于時代”的土坯房中辦公,同時才舍得把新增財力用于修山區(qū)公路,新建縣醫(yī)院門診樓,組織深山獨居戶搬遷扶貧,為農村孩子提供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等等。如果一定要說這是“作秀”,那么,這樣的“秀”又有幾個地方能作得出來呢?
現在,不少地方都把黨政機關辦公樓作為“形象工程”,黨政機關辦公樓的確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地方的形象,但并不是說辦公樓修得越高檔豪華,這個地方的形象就越光彩照人。恰恰相反,一些地方蓋起了高大巍峨的豪華“衙門”,卻丟掉了群眾的信任,損害了黨政機關的形象。盧氏縣縣委常委在土坯房中辦公,他們的實踐雄辯地證明,黨政機關的辦公條件簡陋一些、寒酸一些并不丟人,或者說,黨政機關辦公其實只需要“經濟適用”的條件就足夠了,超出實際工作需要的部分,就是不必要的浪費。
有一種看法認為,在那些貧困和艱苦的地方,黨政機關辦公條件只能“將就”,但在相對發(fā)達和富裕的地方,黨政機關辦公樓修得高檔豪華一些并不為過。這是一個不小的誤解。無論是貧困縣(市)還是富裕縣(市),也無論這個地方是否具有雄厚的財力,動不動就修建遠遠超出實際需要的豪華“衙門”,都屬于典型的奢侈性、炫耀性消費,都是與“執(zhí)政為民”的宗旨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格格不入的。
另有人認為,鄉(xiāng)鎮(zhèn)級黨政機關不能蓋豪華“衙門”,縣處級黨政機關辦公樓的標準則可以適當高一些,地市級黨政機關辦公樓可以再高一些,以此類推。這也是一個不小的誤解。如果說前一個誤解是落后的貧富觀念在作祟,那么這個誤解就是落后的等級觀念在作祟。正確的做法是,縣處級黨政機關辦公樓標準不一定要比鄉(xiāng)鎮(zhèn)級黨政機關高,地市級黨政機關辦公樓標準也不一定要比縣處級黨政機關高,一個地方修什么樣的辦公樓,應當因地制宜,從實際工作需要出發(fā),經過有關部門和專業(yè)機構的認真論證,并經過人大機關的批準,形成民主的、科學的方案,獲得廣大群眾的認可。
當然,縣委常委長期擠在簡陋不堪的土坯房里辦公,河南盧氏縣的故事只是一個特殊的例子。我們希望其他地方的黨政機關向盧氏縣學習,并不是說要機械照搬他們的土坯房,而是要學習他們先百姓之憂而憂、后百姓之樂而樂的民本觀念,學習他們以民生疾苦為重,而不以辦公條件寒酸為恥的務實精神。(作者:潘洪其)